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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教个人所得税问题,22年和23年我们计提工资,当时都没发放,挂在老板往来了,当年也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年末汇算清缴也扣除了,这种情况所得税前不能扣除是吗? 我今年有钱了,可以支付工资了,我怎么操作呢?是把22年和23年计提的工资都冲销,然后在25年重新计提吗?那三年的工资合计就得交税了,但如果按三年就不交税,麻烦老师帮我处理一下这个问题,谢谢!

2025-10-16 18: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16 18:54

您好,以前计提未发的工资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你现在有钱了要实际支付,不能冲销往年计提再重新做,这样会重复计费用;正确操作是2025年直接支付挂在老板往来的工资,支付时分录为借记其他应付款(老板)贷记银行存款,支付次月必须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这笔支出可在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全年总收入60000%2B专项扣除%2B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税,不会因为单次发而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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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8 追问 2025-10-16 19:07

老师好,分录我看懂了,但是操作没懂。2025年支付时,是不是22和23年计提的工资都在25年和25年的工资一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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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8 追问 2025-10-16 19:07

但合并申报个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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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8 追问 2025-10-16 19:09

例如,22年23年全年工资每年都是5万,如果和25年一起合并肯定要交税了,但如果每年都分别申报就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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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6 19:12

 您好,2025年实际支付时,22年和23年计提的工资金额确实并入2025年度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合并申报个税的意思是:这些在2025年才发放的22年5万和23年5万工资,必须和员工2025年当年取得的工资收入加总,合并作为2025年度的综合所得,在2026年初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式:2025年总收入%2B10万-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年度税率表计税,因为收入集中到一年所以可能会比原来分两年各5万(均未超起征点)缴纳更多的税,这是正确但无法避免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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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8 追问 2025-10-16 19:15

谢谢老师,这次看懂了。严重觉得不合理,本来是公司欠钱不给,结果好容易给了,还得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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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6 19:20

 您好,您说得对,这确实让人感觉不合理,但这是税法的硬性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基于“现金实际到手”的时点来征税的,与公司欠薪多久无关;公司在2025年一次性支付了往年欠薪,税法上就视同这笔钱是员工在2025年当年取得的所有收入,与他2025年的新工资相加后,总额很可能就超过了免税门槛(年度6万及各项扣除),从而需要缴税;这本质上是因公司延迟支付导致员工收入所属期错配带来的额外税负,但税务上必须如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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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308 追问 2025-10-16 19:28

我今天就希望能遇到董老师来回答,因为你讲的通俗易懂,没想到真遇到了,非常开心,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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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6 19:35

感谢朋友的信任,祝您生活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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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前计提未发的工资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你现在有钱了要实际支付,不能冲销往年计提再重新做,这样会重复计费用;正确操作是2025年直接支付挂在老板往来的工资,支付时分录为借记其他应付款(老板)贷记银行存款,支付次月必须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这笔支出可在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按全年总收入60000%2B专项扣除%2B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税,不会因为单次发而多交税。
2025-10-16
 您好,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22-08-26
你好,汇算清缴数据和第4季度数据 不一致,是正常的
2022-03-28
是的 汇算纳税调减
2025-07-17
纯劳务服务业务 建筑行业提供纯劳务服务,成本主要为人工是合理的,只要业务真实,有相应的劳务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支撑,就没有问题。 工资计提与发放问题 暂不红冲:对于 24 年计提了 90 万工资,实际发了 30 万,还有 60 万未发,预计 25 年 1 月再发 50 万,剩余 10 万的情况,不需要在 24 年年底的账上红冲掉多计提的工资。因为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所以这部分计提未发的工资可以先挂在 “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中。 区分方法:为了区分 24 年和 25 年的工资,可以在 “应付职工薪酬” 明细账下设置二级科目,如 “应付职工薪酬 - 2024 年工资” 和 “应付职工薪酬 - 2025 年工资”,在 25 年发放时,根据工资归属期间分别计入相应的明细科目。这样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不同年度的工资情况,避免混淆。即使以后企业注销,只要账务处理清晰,能够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工资的归属期间,一般不会有问题。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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