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经营范围无对应项目无需自行开,优先开收款收据;对方坚持则带补偿协议等资料去税务代开 “林地征地补偿款” 免税凭证(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免增值税)。 跨年处理:账务不调去年收入,备查标注发票对应 2024 年业务;增值税申报时 “未开具发票” 栏填负数、开票栏填对应金额冲抵,避免重复计税,必要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

我们是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016年我们在现在的项目后面一块空地上盖了一圈围墙,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购买这块地,当时盖是为了防止清地以后,村民再入内种树,现在有另外一个房地产公司要购买那块土地,想给我们10万元的款,相当于就是那堵墙的工钱吧,我们想去税务代开10万的建安服务的发票给对方,然后把税都交完了,请问这个交的增值税,后面我们申报的时候还会跟不动产那边的进项税额冲抵吗?我们实际上就想单独把这个税交了,不跟其他的混一起冲抵了,应该要如何开发票比较好,谢谢!
您好,老师,我咨询个问题,我是劳务公司,然后我们有个配套的建筑公司,我这边就是给建筑公司开劳务费发票的,然后今年我们有一个合同是已经完工了,今年需要全部确认收入,但是我劳务公司的人工今年只做了70%,还有30%没有做进来,现在是真的做不进来,我想着要不然就预提一次工资,直接借方进项目成本,贷方就是挂一个人,那我这个业务怎么处理呢,我做了这个业务,我这个月是不是得缴纳工会经费呢,还需要结转成本呢,那明年在做这个项目的时候报上来的工资表我又该怎么充呢,假如说后面就发生80万的人工费,那剩下的20万怎么办,
老师您好是这样这样的,我们这个公司是物流运输的,因为这行现在不让有留底退税,所以我公司22年4月申报增值税时为了抵扣进项在附表一上填了一笔318907.21无票收入。之后因为对方不需要也就没有再开这张票。然后这个月有用这种方法填了一笔无票收入59775,因为这个月要报企业所得税,所以这两笔无票收入要入账,不然会有差异,59775这笔在23年1月会补开发票,但是4月份那笔老板是不准备开,那么这两笔我应该怎么入账比较好
老师,自查发现2023年12月份有个货款收到了货,没有开发票,当时12月底入帐记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 现在这个发票2024年2月开了 这个发票开具时没有做任何会计分录,只是进行了当月增值税申报,目前发现开票系统发票总额与帐套营业收入增值税对不上,对不上的金额就是2月份开的发票没有进行会计处理,请问这个对申报财务报表有影响吗,如果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怎么写分录
郭老师,你好。 老师,我们是进出口公司。之前按照按照销售发票申报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收入。销售发票也是根据报关后,进项发票取得了,才开相应的销售发票确认收入。结果,现在税务出现异常。进出口那边跟税务我们申报数据就对不上。主要原因就是,比如2021年的出口,进项发票2022年才收回来,所以收入就报在2022年了,2022年有的出口业务,收入就确认到2023年了,2023年的,大部分就确认到今年了。销售发票也是今年开的。现在税务要求把数据还原,相当于以出口那边的数据为准。那我们确认到后面年度这种收入和成本怎么改到当年。和去税务大厅更正申报
请问想做跨境电商9610模式,必须是综试区的企业是吗?需要满足哪些要求?比如物流、单证、采购发票等等,山东哪些口岸可以报关这种模式?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您睡了吗
老师,想问一下:我们公司代对方公司加工洗砂,收加工费,同时老板又帮对方公司销售砂石,像这种老板带对方公司销售砂石,是不是不需要做库存呢?(董孝彬老师)
老师2025年12月开出去的发票,2026.3月红冲了,所得税年报还需要调减利润吗
用白醋清洗真空袋,白醋该如何做账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现在的资产负债率是78%,怎么样才能降低到55%-60%之间?
公司之前有个存折没有挂在账上,存折上有1元的余额,这次贷款的钱进了存折上,需要挂账,这个1元余额怎么做账
老师,商贸型出口退税,进项可以退税,这个可以退税的抵扣联要单独装订一本吗
5年前的交易没开发票,现在对方要求开,可以拒绝吗
我面试了一个军工财务,但是这家公司呢,他工资开的不错,但是我去了要理3年的账,也就是他们现在一个是要搞军工审价,还有一个就是要用成本加成法嘛。所以要把原来他们有些成本全都记研发费用,就是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以要把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给区分开。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公司原来没有搞过即征即退,都是嵌入式软件。现在要让我把它手动分开,要把三年的账重新理了,因为他们算下来搞即征即退还能退个50万,嗯。第三个就是他们感到高企复审了,所以他们研发费用的占比也必须要达到高企的标准。所以就让我进去起到一个调账的作用。我就不知道我能不能调出来
我们有开票系统应该不可以去税务代开发票吧?
嗯,这个都是自己开
那是免税吗?,咨询税务局说林地是不免税的?
根据财税〔2016〕36 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 年第 40 号公告,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向使用者支付的土地及相关(比如林地上的附着物等)补偿费,属于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的情形,这是明确免征增值税的,林地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完全契合这个政策范畴。
如果林地改变了用途呢?
那肯定就不能免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