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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员工上个月17号入职,然后公司规定社保从12月开始买,员工自己想把11月的交了,所以11月是她自己全部承担费用,公司代缴从工资扣,那工资申报个税,是要把社保代扣的这部分扣除了再申报还是,按没扣除前的

2025-12-06 17: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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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17:18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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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06 17:29

您好,员工17号入职,公司从12月起缴社保,她自愿补缴11月社保且全部费用由其承担,公司代缴并从工资扣除;在申报个税时,只有其中属于政策规定的个人应缴部分(如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等)可作为专项扣除减除,单位应缴部分不可扣除。举例:若11月社保中个人应缴部分为800元,单位应缴1200元,员工自付2000元,则个税前只能扣800元;计算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5000-800-其他合法扣除;对应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贷:银行存款 8000,其他应付款—社保代收代付 2000;后续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代收代付 2000,贷:银行存款 2000。 个税按工资全额减去“个人法定应缴部分”后申报,不是全扣也不是完全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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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026 追问 2025-12-06 18:28

老师,另外还有车位费也是公司先垫付的,然后从工资扣除,这部是650元一个月,这个需要扣除再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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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06 18:42

您好,不是的,这是申报个税后再扣的,这是员工个人的消费,与公司发给他的工资收入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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