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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1月底已经结束营业了,因为疫情的关系2月未营业,但是实际在3月还有开票行为,实际这些开票的是1月的收入,所以账务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2020-03-29 18: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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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9 19:13

账务正常做销售处理。正常计算销项税,只能当作3月份的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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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正常做销售处理。正常计算销项税,只能当作3月份的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2020-03-2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8-09
同学你好。若是开的普票,也就没事,该怎样调收入怎样调;但若开的专票,则涉及虚开,风险较高。正确处理: 发卡时/充值时 《国家 总局关于 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消费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资金结算时 如果售卡方(支付机构)与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况下,售卡方(支付机构)在持卡人实际持卡消费后,要将卡片销售时收取的货款转给销售方;此时,销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应向售卡方(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1-16
你好,拨款收到开发票吗
2020-08-13
同学你好 1.不对,暂估的时候只暂估库存,进项不暂估 进项是正数还可以抵扣的 2.成本不能是负数,没收到的部分还是继续暂估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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