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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帮忙回答下 我公司股东一个是国有企业,一个是民营企业,当时我公司成立的时候是政府改革,16年划拨2500万进入民营企业,谈的是1200万给我公司,但是当时的会计入账的时候计入了民营企业的投资款,请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现在还可不可以调整?如果现在民营企业要退股是否有什么影响?

2020-05-11 16: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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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16:51

你好,同学。 你这里是按2500投资入的,你这就是按资本处理的。 你的处理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 2500 贷 存款 2500 多出来的属于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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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这里是按2500投资入的,你这就是按资本处理的。 你的处理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 2500 贷 存款 2500 多出来的属于商誉。
2020-05-11
您好,可以调表不调账,是的,您贷专项应付款-1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2021-04-25
您好,不正确,去年少了这个成本,要去更正申报去年所得税汇缴申报表,但这样退税也怕有风险,就把这个成本算在今年,冲回去年的那个分录,再做一下正确金额的分录,这个利润就在今年减少了,这个成本也利用上了
2023-11-19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存在一定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首先,之前故意做假评估以少缴纳出让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能会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 对于新公司的成立和土地入股的问题,如果有股东只承认 1800 万的评估价入股,可能会引发股东之间的争议和矛盾。 从财务和税务的角度来看,土地使用权以投资入股的方式进入新公司,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通常更接近真实的市场价值。 如果按照 1800 万的评估价入股,可能会导致原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减值,但同时新公司在接受土地入股时,可能会按照 1800 万入账,并可能影响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未来的财务状况。 例如,如果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5000 万,该股东以 1800 万的土地入股,那么其在新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就会相应降低。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 1.股东之间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求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咨询专业的法律和税务顾问,了解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税务影响,并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3.重新进行合法、合规的土地评估,以确定更准确和合理的价值。
2024-08-02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缴纳所得税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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