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是一般那纳税人,再现有价格基础上加13%税率收取客户款项,从供应上那块也是这样的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甲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商品售价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随销售同时结转。2021年11月1日,企业“原材料”账户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一原材料”账户贷方余额为10万元。2021年11月发生的有关采购与销售业务如下:11月8日,甲公司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113万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C公司,(5)销售给C公司的商品由于存在质量问题,C公司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手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5)的会计分录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5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65 贷:应收票据5.65。 我的问题是资料5贷方为什么是应收票据?不是应收账款?
1.惠民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本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奶糖50千克,不含税价为20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零售价为35元/千克,签发转账支票付讫货款。商品由副食柜组验收。(2)向明晶公司购入水杯100个,不含税进价为30元/个,现商品运到,验收时发现破损3个,短少5个,原因待查。该商品含税零售价为60元/个,因存在商品质量问题,货款未付。由百货柜组验收。(3)经查,破损的水杯系快递公司事故造成,快递公司同意赔偿;短少的5个为供货方少发,现已补来商品。(4)发现日前购进的50千克奶糖包装存在问题,经与供货方协商,同意给予每千克5元的价格折让,并已收到供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退款。该批奶糖尚未销售。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不是四笔分录吗?怎么就写了三笔)
因为采购原材料,对方开给我们的进货单是100元,我们仓库是按照进货单100元登记库存统计表的,我们每月根据库存统计表做账增加库存商品。 但是对方开票给我们,对方就要求在100的基础上加上1块的税款,也就是说我们收到的发票和实际付款是101元。 这种进货单和实际付款数不同的情况,该怎么做账。
旅游公司内账,公司购买一个POS机308元,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明细呢?
小规模纳税人融资租入电脑,电脑价格是21000,然后押金15000,租13个月,每个季度付5400,到期电脑归我公司,发生运输费600,怎么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锐人融资租入电脑怎么账务处理?是不是没有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个科目
请问老师,我们从国外买了批货物,采用DDP方式,就是费用都是国外承担包括进口增值税关税,现在我们取得了进口增值税的缴款书,抬头是我家名,我们可以抵扣吗
小规模纳税人融资租入电脑怎么账务处理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023年12月开始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存货”项目期初无余额,1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日,购入A材料2000千克,取得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销售方代垫的运费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2)月末编制的“A材料发料汇总表”列明材料发出情况为:甲产品耗用700千克,乙产品耗用500千克,车间一般耗用200千克,行政管理部门领用100千克,专设销售机构领用50千克,材料在甲、乙产品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3)本月发生甲产品生产工人工资45000元,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0000元,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60000元,制造费用按甲、乙产品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4)月末,甲产品完工400件,在产品100件(平均完工程度为50%),生产费用按约当产量比例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乙产品400件全部完工。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4月1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A公司股票50万股,每股11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2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4月30日,收到支付价款中的现金股利。(2)6月1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5元;6月20日,甲公司实际收到A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3)6月30日,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1元。(4)7月3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每股售价11.5元,转让该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14150.94元。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其主营业务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和B产品。2023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1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22.6万元,该批产品成本为15万元。(2)6月1日,由于部分A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乙公司将1月10日所购A产品的50%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并验收入库,于退货当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退货款,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3)10月1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成本为150万元。该批产品已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根据协议约定,丙公司应于2023年1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该批产品。甲公司根据过去经验,估计该批产品的退货率约为20%。(4)12月31日,甲公司对10月1日销售给丙公司的B产品的退货率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只有10%的产品会被退回。写分录
某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8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800万元,盈余公积为18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0万元。2023年该公司发生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5月2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以现金回购方式按每股2元回购本公司股票1000万股并注销。(2)8月1日,该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发行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元。双方协议约定,证券公司按发行收入的2%收取佣金,并直接从发行收入中扣除。收到的款项已存入银行。(3)12月31日,本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写分录
9)31日,销售甲产品1000件,单价150元,计150000元;乙产品2000件,单价200元计400000元。增值税共计715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10)31日,结转本月已销产品成本。甲产品单位成本100元,乙产品单位成本150元。 (11)3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电视广告费12000元。12)31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号码2954557,支付短期借款利息12000元。其中前两个月已计提10000元。 (13)31日,按售价计算已销售产品应交的消费税金12000元。 (14)31日,销售下脚料收入5000元增值税65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号码32954557,存入银行。同时结转该材料的实际成本3000元。(15)31日,将损益类账户本月发生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16)31日,按本月利润总额的25%计算并结转应交所得税。(17)31日,按本月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8)年终将净利润和利润分配各明细账户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