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是一般那纳税人,再现有价格基础上加13%税率收取客户款项,从供应上那块也是这样的
1.惠民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本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奶糖50千克,不含税价为20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零售价为35元/千克,签发转账支票付讫货款。商品由副食柜组验收。(2)向明晶公司购入水杯100个,不含税进价为30元/个,现商品运到,验收时发现破损3个,短少5个,原因待查。该商品含税零售价为60元/个,因存在商品质量问题,货款未付。由百货柜组验收。(3)经查,破损的水杯系快递公司事故造成,快递公司同意赔偿;短少的5个为供货方少发,现已补来商品。(4)发现日前购进的50千克奶糖包装存在问题,经与供货方协商,同意给予每千克5元的价格折让,并已收到供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退款。该批奶糖尚未销售。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不是四笔分录吗?怎么就写了三笔)
因为采购原材料,对方开给我们的进货单是100元,我们仓库是按照进货单100元登记库存统计表的,我们每月根据库存统计表做账增加库存商品。 但是对方开票给我们,对方就要求在100的基础上加上1块的税款,也就是说我们收到的发票和实际付款是101元。 这种进货单和实际付款数不同的情况,该怎么做账。
我碰到一个问题,不知道账上要怎么做才合规 我们有个客户23年欠我们58万(我们已经开具了销售发票),他们已经破产清算,款肯定收不回了,23年他们抵了一批货给我们,当时按照市场价,不含税金额7万做了库存商品(暂估),对方没有开具销售发票给我们(也肯定不会开了),我现在想把欠款金额转入坏账,但是应该抵冲掉他们抵进来的金额,但是我进项发票,金额是应该按照入库的不含税金额抵冲还是需要按照含税金额,如果按照含税,那我们没有进项发票,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朴老师,我们公司之前采购的公车,现在要过户给个人,但是并不实际支付给我们款项,,请问在这里有什么规定么? 当时买的时候, 借方:固定资产904336.28,进项,贷方:银行存款 现在销售的话: 借方:固定资产清理484008.29 累计折旧 420327.99 固定资产 904336.28 因为收不到款项只是单纯过户,也不需要我们开具发票, 我接下来应该怎么账务处理,如果市场价按30万的来做无票收入申报的话,应该如何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