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话,举例:张三欠李四100万,李四又欠了你200万。这个李四一直不还钱给你,自己也不去要张三还钱。那你就可以去找张三要钱。
老师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2 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我的答案: D 老师:这个C选项是错在要以诉讼方式?还是通知是债务人?
权利效力的变更,是指权利源自法律所赋之强制性作用力的增、减变化。如原本具备公力救济请求权的债权因债务人行使诉讼时效之永久抗辩权而成为自然债权、抵押权顺位的变化等 老师这句话怎么理解?诉讼时效变成了永久抗辩,怎么就成了自然债权?意思之前是法定债权,现在只能是债务人想履行就履行的自然债权?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根据债权法律制度规定,关于债的移转,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B.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C.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D.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E.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债的移转答案解析 :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老师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合作社,由于出纳人员没有及时对账,导致银行将账户放入异常户,同时扣出费用600元,后经协调银行让注销了账户,让另行开户,请问老师如果开户,往银行账户里怎么打款?当时成立时账户进了部分注册资金,所以实收资本就是当时进来的金额,注销时把一部分退给了法人,那么如果再开户需要打入注册资金多少呢? 最初成立是20000元,中间发生各种费用后,余额为10000元,现在再开户怎么缴存??
老师,如果按公司实际经营开票,利润高,可是要控制税负率,就要根据当期进项开票,就会有好多发票往后面推迟开,然后进项越来越缺,存货也越来越大。老师是不是这个逻辑?我这个思路对不对?
老师,我们湖南,五月份提交的工商普通注销,那还要做工商年报吗?忘记做了,还可以补做吗?会不会影响工商注销呀?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上个季度的增值税已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现在发票冲红,结转的增值税也要冲红吗?怎么写分录?不然应交税费科目余额是负数,谢谢还有申报系统应怎么操作
老师,年收入额30000.招待费3000是不是只能扣除450元
老师,独资企业老板在其他单位上班,单位如果扣除了5000月的费用,经营所得里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专项附加扣除能扣吗比如社保医保个人部分
老师个体户,这月报税。用报财务报表吗,查账征收的
老师,还问下,工资里面的津贴、或是其他补贴补贴,有没有哪些部分是可以不用计入个税申报的?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租户的水电费,是冲减公司水电费,还是记收入呢?
申请专利注册费怎么写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