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o^▽^o|┐))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指债权人有义务受领标的物的给付但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标的物。受领标的物既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属于债权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适当履行,也因债权人的拒绝受领而达不到还债的目的,令债务人无限期地等待下去而给其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此,在拒绝受领后,只有允许债务人提存才是兼顾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利益的最佳途径与措施。 (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下落不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二是债权人失踪(宣告失踪),其继承人不清。第一种情况,不仅指债权人本人不清,地址不详,也应包括债权人的代理人不清、地址不详,否则,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的代理人履行债务。第二种情况应增加债权人失踪、尚无代管人一项,因为有财产代管人,债务人就可向该代管人给付。 (3)债权人死亡(或消失)或者丧失行为能而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或者继受人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债权人迟延受领标的物、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债权人不清、债权人地址不详等。
请问老师,这里提存的孳息,费用,风险为什么都是债权人承担,而不是债务人?
请问债权人为何要提存标的物?
合同解除是导致整个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履行、抵销只是导致相应的单个债权债务终止(例如,卖方将标 的物提存,只意味着卖方的交付义务已经履行,而买方的付款义务并不因标的物的提存而消灭);解除仅适用于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履行、抵销等既适用合同债权债务 也适用于法定的债权债务。 请问以上内容如何理解?请举例说明?
老师,请问一下,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债权人还可以进行重组申请吗?不能的话,为何这题3的周某d选项还要选?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题目A选项为何在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 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他都难以储存了,为何还要提存,那债权人怎么获得相应的权力?
有个项目金额为73201500.97,老板收取对方5.5%的费用,进项税额抵7%,老板让我收取5.5%税费罗列出来,怎么样比较合理?
示例如下,资产,会计口径1000,税法口径500。负债,会计口径,1000,税法500。请说明,各自调增调减多少。
老师,这个环境保护税是怎么计算的
建筑劳务公司,收到个人代开的50万劳务票后,还必须为其申报个税吗
老师,去年做账挂了应收,未付款,今年发生退货,已付款,请问要怎么写分录,可以把退货部分重新做一笔再冲掉吗
请解释什么是会计调增,调减。如果会计口径100,税法口径是200是调减还是调增。
我们有份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但是因为上游企业走逃失联,税务要求我们做进项税额转出。那我这笔要怎么调整
朴老师好,请问企业投标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哪几种啊?谢谢
牙科诊所,工资占比太高,正常吗
老师,同一家公司,两个股东之间转让股份,需要缴纳那些税
请问债务人如何实现提存标的物呢?请举例说明
按《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三条等条款的规定,提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提存人,是指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提存公证规则》第二条)。由于提存为一种法律行为,因此需要提存人为提存时具有行为能力。因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故提存人为提存的意思表示应该真实,提存方为有效。 (2)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先有真实、合法的债存在,才可能有提存问题;不存在债的关系,就不产生提存问题,所以要求提存之债真实、合法。 (3)存在提存的原因,存在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4)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提存仍然属于履行债务,因而,提存的标的必须与债的标的相符,否则就是违约,而非提存。《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不符或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则不能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人仍要求提存的,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并记载上述条件。”
看不懂 可以简单概括说明债务人如何对标的物实现提存呢?请举例说明
债务人,无法找到债权人还款,把钱交提存机关即可。
请问提存机关是什么机构,是银行吗
是的,就是类似银行的机构。
如果提存标的物是实物,那么提存机关是什么机构呢?
一般需要把实物变卖后,用现金提存。
买卖合同中的货物也需要变卖吗?提存标的物为何会存在毁损风险呢?
是的,需要变卖的 时间长了,就存在毁损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