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上家发票失控的话; 你们需要转出补税就行了。 税务局没有说其他的只要是真实的业务 就不承担其他的
上游开给我们的工程服务发票未交增值税,现在我们合同现金流现场干活等都一致税务局要求我们进项转出,补交税款,我们补缴后上游是否还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们有一个项目,是走劳务公司发放的。劳务公司也给我们开了25万的劳务发票。现在我想咨询的是两个问题。一、劳务公司发放以后是不是要提供工资发放花名册和银行流水给我们备案?如果不提供,对我们会有税务风险吗?二、包工头只给了我们工资发放的花名册(7月和8月,各25人,合计25万)。他说当时劳务公司是直接把25万打给他一个人的。他再微信发给各个班组长,各个班组长再发给工人。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根本没办法核实这笔钱有没有实际发放给工人。如果以后工人说没收到钱 ,我们公司还要承担责任吗?碰到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我们公司的利益。
是这样我们是宾馆行业。1.有客人住宿会要求多开点发票我们会适当收取税点2.有的客人因为单位可以报销但实际房费没有那么高所以会让我们先刷多卡然后把房费部分扣除后其他的钱在以现金退给他们。以上这两点我们是否存在违法问题.需要相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么。3.我们的房费进账都进的是我个人账户。公帐上只相应的走了一点象征性的费用。我们一年的流水也大概要6.7百万了。这样肯定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被查处要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么。我需要怎样做能规避现在存在的这些风险
有公司有私户收款今年2月份给股东分红我安排了提现的金额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公司想我离开我该怎么办 税务风险:私户收款容易被税务局视为股东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对于我个人来说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支付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是公司承担责任 老师我能举报吗 不建议,公司虽然有代扣代缴义务,但最终是承担税款的是个人, 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个人追偿 那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 需要公司出个协议,证明是公司主动分红,和个人无关我没有公司分红协议但是上面有公章是否可以还有如果他们把这200万退回还是不是不算偷税
老师 请问一下就是我们23年3月份叫安装师傅去税务局代开了一张安装费普票95000元做成本发票,然后当时个人所得税我没注意看是代扣代缴的(因为以前我们这边都是当场直接连同增值税附加税一起交了)然后我没做代扣代缴,现在税务局查到这种发票我们没有做代扣代缴,要我们去更正个人所得税报表,联系之前代开发票那个师傅,但是其实去代开发票那个师傅是不承担税钱 都是我们公司去交那个税钱 然后现在税务局的说要按劳务报酬申报的话要交2万多的个税,我查了就是这个安装师傅如果23年都没有申报工资薪金 是不是可以用95000-60000元=35000*(1-20%)=28000*20%=5600去补个税 可以这样算嘛?
老师 经营所得税怎么做账
你好,如果加工一些半成品食材销售,请问每日加工报表怎么做,要体现原材料进项,加工耗用,原材料出成率,每批产品出品率。
商品入库统计表中品种与入库单不一致,以什么为准?
老师个人给村上干活开发票在电子税务局上能代开吗?开劳务吗
老师,有租有用的房产税,税源信息从价原值是总额吗?还是自用的部分原值?从租的原值是出租的原值?申报租金收入是一年的收入吗?申报期是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老师,有租有用的房产税,税源信息从价原值是总额吗?还是自用的部分原值?从租的原值是出租的原值?申报租金收入是一年的收入吗?申报期是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老师,您好。我在给一家商业公司代账,他是一个二房东,出租办公用房。我已经在电子税务局里面,自开了专票给租客。现在专票开出来了以后,是不是马上就要在电子税务局里面,另行申报印花税,还是等下个月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几个主税,一起申报,谢谢。
房子2024年1月1日确定,出租1300平米自用500平米,请问出租的那部分申报租金收入是年收入吗?申报期是2024年2月1日_2024年12月31日,我看有用有租的是不是分别计征
员工应该是2月份入职的,但是二月三份工资0元,4月份开始发工资,但报税的时候是6月份才开始跟他申报,那么这种情况下,那是金额对的,但是这个减免费用费用就会有差异,那这种情况下怎么调整?
新接收的账应该先做什么
我们补税后,上游就不承担责任了吗?
你好; 上游他们还得补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