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自2020年1月8日开始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没有期限从什么时间开始的?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从什么时候开始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不盖发票专用章呢?谢谢
老师您好!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盖了2个发票专用章可以吗,谢谢您
老师好,我在电子税务局提交了领用电子专用发票的申请,请问我什么时候 就可以在开票软件中开具呢?谢谢!
老师你好,我收到一张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加盖电子发票章,可以 抵扣吗
老师,请问公司大额存单,非保本理财收益,保本理财收益分别应该计入那个科目?大额存单是公司开承兑存入银行的保证金,银行作为大额存单计息。谢谢
企业向B工厂销售产品一批,计价款367270000元,增值税额9100元,产品已发出,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折扣不包含增值税)。写出分录
远大公司准备上马一项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6万元。建设期为2年,流动资金于第2年末投入。该项目寿命期10年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满有10万元净残值。预计投产后第一年获和15万元,以后每年递增3万元;流动资金于终结点一次收回。三、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项目的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远大公司准备上马一项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6万元。建设期为2年,流动资金于第2年末投入。该项目寿命期10年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满有10万元净残值。预计投产后第一年获和15万元,以后每年递增3万元;流动资金于终结点一次收回。三、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项目的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1)本公司员工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税额共计0.2万元、餐饮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共 计0.13万元、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共 ¡+1.0957. (2)提供旅游服务收取旅游费610万元,向旅游服务购买 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及餐饮费150.36万 元、景点门票费101.3万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 的旅游费用255.92万元,支付给本公司兼职导游的导 游费5万元。丙旅游公司选择以收取的旅游费扣除符合 规定的费用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3)将一辆净值35.64万元的旅游客车转为集体福利用 车。该旅游客车于2022年12月购入,购入时原值 48.88万元,进项税额已抵扣。 已知,货物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购 进铁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取得的增 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 下列问题 (1)计算丙旅游公司当月员工出差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 税额 (2)计算丙旅游公司当月将旅游客车转为集体福利用车 不得抵扣的进
.江淮公司2023年4月1日因急需流动资金,从银行取得5个月期限的借款100000元,年利率为6%,按月计提利息,9月1日到期偿还本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编制该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2023年10月3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售价40000元,增值税5200,商品已发出,收到乙公司承兑的一张面值为452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 要求:做出甲公司以下时间的相关会计处理 (1)10月30日销售 (2)11月30日末计息 (3)12月31日年末计息 (4)2024年1月31日计算利息 (5)2024年2月29日计算利息 (6)2024年3月31日计算利息 (7) 2024年4月30日到期对方付款(8)2024年4月30日若对方无力付款
2.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一项设备,租赁期开始日为2x22年1月1日,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该租赁合同租期3年,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万元。甲公司将该租赁业务整体确认为融资租赁。资料二:该设备为全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x22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6万元。甲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资料三:根据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2x23年末向甲公司按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额外支付租金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他资料: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1)计算租赁投资净额并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x22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3)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4)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按销售收入额外支付租金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2.2x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出租一项设备,租赁期开始日为2x22年1月1日,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该租赁合同租期3年,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乙公司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0万元。甲公司将该租赁业务整体确认为融资租赁。资料二:该设备为全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x22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均为26万元。甲公司发生初始直接费用1万元。资料三:根据合同规定,乙公司应于2x23年末向甲公司按全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额外支付租金5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他资料: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为0。本题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1)计算租赁投资净额并编制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x22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3)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的相关会计分录。(4)编制2x23年年末甲公司确认乙公司按销售收入额外支付租金的相关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武汉个体户能开专票吗?
老师可以把文件发一份给我吗?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01-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 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月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纳税人能够获得哪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创新发票服务方式,提升发票管理质效,税务部门对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升级,打造形成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这一平台,纳税人能够获得以下优质便捷的服务: 一是“一站式”的发票用途确认服务。纳税人可以对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使用用途进行“一站式”确认,有效提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控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33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也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二是“集成化”的发票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可以对发票的开具、申报、缴税、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作废、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进行查询统计。根据查询到的风险提示信息,纳税人可以及时开展风险应对处理,有效规避因税企之间和购销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涉税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三是“全票种”的发票信息下载服务。纳税人可以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发票明细信息,并可据此开展批量查验、统计分析等工作,能够帮助纳税人有效提升发票电子化管理水平。目前,可以批量下载发票信息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部门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按照《公告》要求,纳税人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需要根据确认结果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如果要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即可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帮助纳税人回退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发票用途。 三、与其他渠道相比,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哪些优点?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文件格式更加规范。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统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二是发票票样更加简洁。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三是签章方式更加先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需要说明的是,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