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的 投资者扣除费用6万也不允许抵扣了,专项扣除可以。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职工30人,其中残疾员工10人,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700万元,损益表反映的利润为200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发现,以下几项内容可能需要做纳税调整1.收入中包含有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2销售成本中包括实发工资费用200万元(含给残疾人发放工资4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3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三项经费均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3.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8万元。4.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25万元,业务宣传费15万元。5.资产减值损失中包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6.营业外支出4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县级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28万元。7.公司 10月购进一台符合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增值税额5.2万元,当月即投入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小数点保留两位,单位万元)
老师好,案例: 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业主是王平,2021年取得营业收入200万,营业成本90万,税金及附加15万(包含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万); 销售费用15万; 管理费用30万(其中业主王平的工资薪金8万,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20万,业务招待费2万); 财务费用3万; 营业外支出5万,为行政性罚款支出。王平除以上经营所得外,未取得综合所得。 2020年,王平费用减除标准6万元;专项扣除3万,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其中子女教育1.2万,赡养老人2.4万)。 计算: 经营所得利润总额=200-90-15-15-22-30-3-5=20万。 业务招待费调整: 2×60%=1.2万,200×5‰=1万元,调增=2-1=1万。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业主工资8万; (2)行政性罚款支出5万; (3)个人所得税3万。 应纳税所得额 =20+1+8+5+3-6-3-3.6=30.4万; 应纳税额 =30.4×30%-4.05=5.07万; 应补缴税额 =5.07-3=2.07万。 麻烦看下 这个有没有问题 谢谢
老师,律师事务所有三个合伙人,其中给两个合伙律师发了工资,汇算生产经营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投资者工资薪金(l其中两位律师的工资)需要调增吗?如果调增了,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和43行专项扣除能扣除吗
老师您好,这两段话矛盾吗,请老师解答一下,谢谢: 确定一处为工资薪金发放单位,其他单位为兼职,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为兼职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减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余部分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比如我现在是在三家单位有取得工资,都按工资薪金进行了代扣代缴个税,而且次年3月已对个税做了综合汇算。有人说不对,只能在一家单位合并领取工资,单位之间开票结算(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不知道怎样对?
老师们,我们有2个公司,A公司是给老板2022年每月计提8千元的工资,也在个税申报系统上填写每个月扣除90元的个税,但一直没有实际发放,B公司也给老板发着工资,这两个公司的外账都外包给财务公司了,2022年A公司所有人员工资计提431790元,实际发放的比这个少,外账会计填写这个数据时给我说2022年老板的综合工资超过12万元,需要补缴3000元,然后她就将A公司汇算清缴中工资调增了25600元,倒挤出税收扣除的的金额是406190元,我个人的常识是工资就按实际计提的写“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就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按照外账会计的意思如果按账面计提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就得调增15万多了,但她很显然说与老板个人工资薪酬综合所得挂钩我感觉还是有问题,个人所得税不是单独做的吗?请问老师外账这么调整合适吗?
老师,我是小规模建筑劳务公司。我们是乙方。 公司承包了修路工程。我们机械也是租赁别人家的,然后再租给甲方。我们给甲方开了机械租赁发票。我们应该如何做账?
小规模季度不超过30万,普票免征增值税,那未开票收入也免征增值税么?
A企业(演出方)、B企业(景区)双方签订租赁协议,A企业租赁B企业景区内场地提供表演服务;双方协商由A企业对外售卖联票(景区门票+表演票,无书面协议),联票收款由A企业统一代收,再向B企业支付,同时A企业每卖出一张联票还需向B企业支付相应手续费,想问A企业税务该如何处理,是否有涉税风险
公司法人可以是财务负责人吗
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初期末,本年利润,和利润表的净利润什么关系?
陆运出口报关可以填FOB吗
计生用品的税率免税和0税率有什么区别
公司开的幼儿园,购买书包入什么科目,购买装饰画,等又入什么科目?
老师,我们遇到一个问题,我们是外贸企业,原材料集成电路A产品是向我们香港的子公司购进,然后委托加工企业测试加工后,变成集成电路B再出口原供应商香港子公司,测试加工企业给我们开单单测试费的发票,不含成本,成本发票有代理报关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代理进出口,这样可以退税吗,勾选报关公司开具发票的税款?加工企业不肯开成本加测试费的发票合理吗,还有向子公司买货加工再卖回给他,这种是税务局认可的模式可以退税吗?加工企业手册哪里可以查看?目前货已报关出口,已经免退税备案,需要在单一窗口和口岸办理什么手续吗
陆运出口有报关单吗,收到的报关单上仅供核对的
另一位在本所没有领工资的合伙人,减除6万和专项都可以扣除吧
可以的,它是可以扣除的。
那两位在本所领工资的合伙人填表时,表中48行专项附加可以扣除吗
你好,你看一下他在工资里面扣除吗?如果在工资里面扣除了的话就不能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