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物管公司向业主收取车位管理费,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增值税。

位于市区的某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9月从事如下业务。 ①出租闲置的仓库,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同时向承租方收取管理费2万元。 ②转让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为190万元。 ③从事装饰业务,取得相关收入11万元。 ④附设搬家服务队,取得搬家劳务收入8.48万元。 ⑤从事物业管理,共取得相关收入15万元,代业主支付水、电、燃气费共计10.76万元。 ⑥向某生产企业出租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租金收入11.6万元。 ⑦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2.32万元。 已知:上述业务均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收入均为含税价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①该服务公司业务①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多少万元? ②该服务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多少万元? ③该服务公司装饰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为多少万元? ④该服务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合计为多少万元?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份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销售给汽贸公司A型小客车500辆,8万元/辆(不含税),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B型小客车10辆,单价为7.8万元(价税合计); 3.该汽车厂对外捐赠A型小客车3辆; 4.外购钢材支付货款76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5.外购机床1台,价值25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6.将自产的A型小客车一辆用于厂部管理部门使用; 7.上月外购汽车轮胎成本2万元,由于管理不善被盗; (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分析该企业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请问业主向房开一次性交纳费用,买断车位使用权,人防车位无产权。物管公司向业主收取车位管理费,按几个点计算增值税?
务2:向业主收取A楼盘车位管理费。已知该楼盘车位是业主在购房时一并购买的,并已获得车位产权证书。 问题:物业公司收取的这部分车位管理费,应按哪个应税服务项目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
老师,我们是商用楼栋的物业公司,12月有未开票公账收入24万,24万当中有物业管理费6%,现代服务*车位费6%,停车费9%,现代服务*场地使用费3%,门禁卡9%,水费9%,电费13%,水费和电费是代收代缴的(我们实际收业主的水电费要比电力局和供水局要高点,但是没超出标准),之前会计报增值税报了简易计税,现在报增值税,这些无票税率分别填在哪个表的第几行的呢?简易计税分别填在哪个表的第几行呢?
投资出去的钱,影响未分配利润吗
老师,发票上备注汇率7.1034、1478美元、人民币10498.83元,汇率7.1052、64124.8美元、人民币455619.53元,确认的收入为10498.83+455619.53,收到美元时当日汇率汇算的人民币是3551.19+6988.28+456818.66元,确认收入额与收款汇算人民币之间的差额1239.77元汇兑损益?
未开票收入 怎么做会计科目
老师,9月份开了3张0税率发票,第一张汇率7.1085、52862美元,人民币375769.53元。第2张汇率7.1034、1478美元,人民币10498.83元。第三张汇率7.1052、美元64124.8元,人民币455619.53元。9月开票确认收入时应如何计算汇兑损益啊
老师,实际货物已经销售了,当时忘了开票进来,但我们已经开票出去了,现在结转成本是负数 怎么办,小规模纳税人,票在这个月已经开进来了,但现在做9月的账,结完成本库存成负数了
老师,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季报填列利润总额是根据利润表(季报)的年末余额那列数据吗
老师,实际货物已经销售了,货我们也卖出去了,但票没有开进来,我们已经把票给开出去了,现在结转成本库存是负数了,怎么办
老师,用现金发放的工资凭证需要啥单据吗?
老师,你好,我们是纯外贸企业,我们的出口方式属于自营出口还是代理出口呢,我们的报关单抬头是我们公司的名字,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都是我们公司自己的名字,只不过报关手续是委托的货代公司给报关的,运输也是货代公司给操作的,那我们属于哪一种出口方式呢?
在代理记账公司上班,初级会计师被老板拿去注册了代理记账公司,现在我离职了,要怎样做才能让自己的初级会计不被老板拿去注册公司?就是注册公司的那个代理记账跟我没关系呢
房开公司将停车场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转让给物管公司,物管公司收停车费按不动产租赁9%计税还是按服务6%计税呢?
同学你好,房开公司将停车场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转让给物管公司,物管公司收停车费按不动产租赁9%计税。
老师您好,请问物管公司要交房产税吗?
同学你好,这个要看合同约定由哪方缴纳房产税了,理论上来说,应该有房开公司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第一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房地产企业虽无所有权但有收益权,应当负担相应的房产税。销售人防车位使用权视同销售不动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未销售的人防车位应当按照原值纳税,出租的则应按照租金收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