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和11%的退税率,2021年2月生产经营如下:(1)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600万元、运抵我国口岸钱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等8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15%,料件已近入库(注:关税暂不减免);(2)出口货物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内销货物8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本建设工程,货物已经移送。(3)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6万元。上期留抵余额为8万元。请采用“免、抵、退”法计算2021年2月份应缴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销项税=300*13%=39 进项税26 出口货物进项转出=(1000-680*1.15)*(13%-11%)=4.36 应交增值税=39-(26%2B8-4.36)=9.36 计算出口退税=(1000-680*1.15)*11%=23.98 出口退税0 免抵税额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