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自合同未约定即是货物发出时为确认收入,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后发货的情形,实际业务可以左证你的业务发生日期,发票先开出后再发货并未有风险。

3.审计人员李芳在审计恒润公司销售业务,抽查时发现下列情况:(1)销售给甲公司一批设备,金额共计7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销售合同中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100万元,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150万元,试运行1个月并最终验收合格再支付余款569万元。交货日期是2014年11月25日。实际执行情况是:恒润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发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的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发票日期为2014年12月25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恒润公司已收到货款250万元该单位在2014年的财务报表当中确定的该业务的收入为700万元
注册会计师对亨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报告日前阶及生时业务事项如下:(1)2021年1月5日收到价值为10000元的货物,人账日期为1月8日,发票上注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异地交货,开票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2)当实地盘点时,亨通公司有一批价值5000元的产品已放在装运处,因包装纸上注明“待发运”字样而来计人存货内。经调查发现,顾客的订货单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顾客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货物后付款。(3)2021年1月6日收到价值为900元的物品,并于当天登记人账。该物品于2020年12月26日按供货商离厂“交货条件运送,因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故未计人报告日存货。(4)按顾客订单制作的某产品,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并送装运部门,顾客已于该日付款。该产品于2021年1月5日送出,但未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存货内。要求: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物品是否应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内,并说明理由。
(1)2022年1月5日收到价值为10000元的货物,入账日期为1月8日,发票上注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异地交货,开票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2)当实地盘点时,M公司有一批价值5000元的产品已放在装运处,因包装纸上注明“待发运”字样而未计入存货内。经调查发现,顾客的订货单日期为2021年12月18日,顾客于2022年1月6日收到货款后付款(3)2022年1月6日收到价值为9000元的物品,井于当天登记入账。该物品十2021年12月26日按供货商离交货条件运送,因2021年12月31日尚木收到,故未计入报告日存货。(4)按顾客订单制作的某产品,于2021年12月31日完工井送装运部门,顾客已于该日付款。要求:分析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物品是否应包括在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内,并说明理由。
合同未约定开票时间,也不是预付款合同,货物跨月分批发出,发票于第一次送货时一次性开具,发票日期比送货单日期早,两者不在一个月,这样子的单据合规吗?是否有审计风险。原则上送货单的日期是应该比发票日期早吧?
(8)5月8日,从迪菲公司购进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用现金支付运费400元,取得普通发票。(9)5月10日,销售给某机电公司B型号设备30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6000元,按协议折扣5%,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额已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内注明,货已发出。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3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518670元已存入银行。(10)5月11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丙材料,开出58500元的普通发票,款项已存入银行。·(11)5月12日,将B型设备3台转为本企业自用,每台实际成本8.000元,未开具发票。(12)4月3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配件,不含税价款540000元,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分三次支付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分别为5、6、7月的12日。4月28日,发出产品。5月12日,收取第一笔款项。
如果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这个辞退补偿金该怎么给?
朴老师,员工5月离职给的离职赔偿金,做账时是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吗?离职赔偿金不用经过应付职工薪酬是吗?
老师, 请问个人的京东账号开通会员可以开公司发票报销吗?是个人账户不是公司账户,只是个人账户在为公司买东西
、2025年)根据边际分析定价法,边际利润为零时的价格是最低价格。错 老师麻烦举例解析此题,代入公式和数据举例
一般纳税人如果公司有足够的进项票抵扣,是不是增值税就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根据税负来交可以吗
老师,我们是黄金销售行业,包含以旧换新业务,有一个总公司,三个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也有各自的基本户,我们现在三个分店都是每天营业额自动汇总到总公司,想的现在分开核算,各核算各店,这样可以吗?把账户也取消每天汇总到总公司,各店独立核算,各报各的增值税附加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再统一到一起核算,可以吗?
公司从2025年11月份开始交保险,2025年11-12月只交了养老 工伤 失业保险,所属期2025年11月4个人的保险在2025年11月份申报交纳的,所属期2025年11月份2个人的保险和2025年12月份6个人的保险在2026年1月份交纳的,这种情况,工商年报的本年缴费基数和本年实际缴费金额是填写几个人的?欠缴金额需要填写吗?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开出口发票,成交方式CFR,那么发票金额是CFR金额*汇率,还是FOB金额*汇率,
一个人来给公司做开荒保洁,4600元,他不开发票。我现在应该扣他多少税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个体工商户请兼职,应该没问题吧?那这样的话,公司要申报兼职人员的工资是按劳务报酬来申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