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乙公司股权支付对价72000,每股公允价值10,一共7200股,但由于是特殊性税务处理,甲公司转出股权对应的收到乙公司股权支付的这部分72000,是可以享受递延纳税的,可以在之后的五年平均分摊收入再缴税,而对应的乙公司这部分的计税基础就要以甲公司当时的计税基础来平行搬入,然后甲公司每年平均分摊的收入分别纳税,乙公司对应每年把股权计税基础调增,所以一开始是7200*8,而现金支付的部分,因为不能享受递延纳税,就以支付价格也就是公允价值入账。
老师,乙公司收到股权的计税基础为什么要这样算?我没有理解。乙公司的计税基础为什么这样算?
甲股份公司共有股权 1000万股,将 40??股权让乙公司收购,然后成为 乙公司的子公司。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股权的计税基础为7元,每股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元, 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360 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3240 万元。对于此项业务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800 万元 B.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720万元 C.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 360万元 D.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为 3600 万元 请问老师C是怎么算的、
老师这题计税基础,帐面价值,我整不明白了。 我是这样做的,但是不对,不知道为什么。 帐面价值(甲公司):2700-(2700/7.5*0.5)=2520 计税基础(乙公司):2400-(2400/10*3)=1680 我做出来了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正确的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合并报,怎分计税基础,帐面价值。
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80%的股权让乙公司收购,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按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计算甲公司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和乙公司收到股权的计税基础。 【答案】 (1)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64000)× (8000÷80000)=16000×10%=1600(万元) (2)乙公司收到股权的计税基础=7200×8+8000=65600(万元) (3)纳税调减所得额=(80000-64000)-1600=14400(万元) 请问老师,为啥要调减1600
我不理解这个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怎么是以变动成本为基础计算,为什么不是以销售额为基础,不应该是销售收入应该收到没有收到而占用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