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开普票可以进行抵扣合同,可以签署协议,说明企业性质变化。
一家公司是电商平台 和供应商签的入驻合同 开始是小规模 会有补贴部分 然后开普票 做成本 现在变为一般纳税人了 补贴部分开专票 还是按入驻合同形式的话 可以直接用来抵扣不?用更改业务合同吗
请问 我们这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了 供应商和我们平台是签的入驻合同 比如采购价10 但是其中有五块我们是补贴 赔钱买的 这部分会让对方开票 之前小规模 直接做成本 现在一般纳税人了 开专票 继续做成本 可以吗
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其中几层都是我们集团内部的十几家公司(我们物业公司是其中一家),其余楼层都是正常租用办公地点的公司,物业公司承接整栋楼的物业服务。水电费、空调服务费、网费等这些都是和供应商直接签的整个楼的合同,再由物业公司转售给下游公司。因为我们内部的其他公司,也使用了水电空调网费这些服务,以前就是直接开的发票,他们做费用,我做收入。但这样的话等于我们多了一道流转税(因为我们开给其他内部公司的时候并不盈利),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用供应商开给我们的发票抵扣的话,就会多缴税。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十九条分摊?可以的话怎么分摊?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朋友是一个通讯的应聘经理,平时正常工作,他现在辞职下来,自己成立了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并担任小规模纳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平时承揽一些光纤电缆宽带业务。如果不用公司开发票,自己用个人与某公司做业务,并在税务个人代开发票对接某公司,取得的收入直接打个人卡账户,是不是也可以 这两项是不是不发生冲突 如果是和小规模纳税人签合同,钱直接到小规模对公账户。并正确的做账务处理 这两项业务是不是不发生冲突?这个经理可以用个人与公司签合同,也可以自己公司与某公司签合同 还是经理只能用公司与对外签合同,不能自己作为个人签合同做业务
老师 我再跟你讲一下我这边的情况哈 这边是个商贸公司,销售电器的,线下有600平的卖场,每个月销售额在70-80万,因为合作的供应商大部分是小规模和个人,所以目前取得的发票只有50%左右的专票,怕税负太高,所以不想升为一般纳税人,目前是注册了两家公司在收款,后续的话想让我接手处理整个账务,我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1.不知道采取什么方式可以降低他的税务风险(毕竟是在同一个卖场里面同时存在两家公司)2.用两家公司收款的话 进销存怎么处理才能实现业务分离
建筑行业,农民工不缴纳社保的风险如何避免
现在发现上年主营业务成本少结转了,现在u来调整怎么办?对去年正常应该亏损,但是由于少结转了这笔成本,有利润了,现在调整有什么税务风险
什么情况下不动产租赁采用5%的税率啊
请问有没有陕西西安的老师?我有社保增员的问题需要咨询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公允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损失和收入计什么科目
总账是总分类账吗? 摘要写1号到30号凭证汇总?
什么情况用5%的税率啊
我们是珠宝加工厂,会有小时工,如果申报报酬是否还需要对方给我们开票?
咨询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的数据,准确吗?一般如果作为外部证明资料,被认可吗?
上月留抵5万,这个月进项税额4万,销项税额7万,我再开多少票能达到增值税税负2.88%,我们是13%的税率,可以发一下计算过程吗?
那合同形式是不是不能用入驻?
这个跟咱们平台的要求是有关系的,跟其他的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