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2021-08-10 11:19 请问进项构成比例怎么计算,该怎么理解2021-08-10 14:34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符和这个规定就可以。

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称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二、适用14号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
老师,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留底退税政策的,必须要申请退税吗?
一般纳税人 修建厂房符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
老师,劳务派遣一般人(差额征税)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一般纳税人建筑工程行业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吗
老师,我公司把另外一个公司B的资产买过了(不包含B的债权债务),注册了一家音公司。利用买过来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进行生产。b公司原有两个建筑物是10几年前第三方给建造的,当时也给开发票了金额50要和200万,我们买的资产建筑物按80万买过来的,房产税我们按80缴纳的,税务机关让重新评估,但是评估公司给评估上千万,老师这种建筑物有取得时发票,还需要再找评估公司评估吗?谢谢
老师,我想问下那个报关单与进项发票在智能匹配的时候,是不是我们私下先把这些先匹配好,然后再在电子税务局选择
老师好所得税汇算工会经费扣除比例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老师,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收到25年汇算清缴退税是做到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所得税费用?
二手车公司,平时收车卖车如果不走公账,用股东私人的微信和银行卡,但是这是专门用于公司的,不存在私人混合,并且对应金额的合同发票都有,可以吗?
我是个人力资源公司,现在甲方和我签订劳务协议,就是要我安排一批临时工去他公司工作,现在收到款项,根据最近发票新规我该怎么开票?我只负责人,不负责这些人工什么活,只要发他们的劳务费就可以。
你好老师,我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在同一地级市但是不同的县,跨市标志是不是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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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4月30号入职底薪2800,5月只上了14天班,他应出勤天数是多少天呀?应该怎么算工资呢?
请问老师,员工每日就餐的费用,是要给员工交个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