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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将自产货物用做集体福利,增值税确认收入,所得税不视同销售,这种情况对于所得税申报表是否需调减收入金额?同时此金额是否作为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的销售额?

2022-08-30 15: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30 15:11

您好!是的。是要调减收入。 不视同所得税的销售收入,也就不用作为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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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725 追问 2022-08-30 15:16

是否可理解为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的销售额需符合所得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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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30 15:20

您好!不是,我的意思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是看增值税收入,不是看所得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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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725 追问 2022-08-30 15:25

自产货物用作集体福利,增值税是确认收入的,意思是作为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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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30 15:26

您好!是的。因为一般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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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是要调减收入。 不视同所得税的销售收入,也就不用作为划分标准
2022-08-30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6-11
不重复 因为你们本来没有收钱 赠送属于费用 本身做了收入有对应的成本能抵扣,l马毛利没那么多
2025-09-02
同学您好,正在解答
2023-10-09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销售额,即出售油泵的出售量乘以单价。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折扣、优惠等情形,这些都会影响实际收到的金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这部分折扣、优惠应当在增值税申报时进行相应调整,即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企业的实际收入,即扣除折扣、优惠等费用后的净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金额通常会少于按照原价计算的增值税销售额。 对于因为优惠的金额缴纳的增值税冲减了收入的做法,从税法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应当是实际收到的金额,而不是原价。所以,当存在折扣、优惠等情况时,应当在增值税申报中进行调整,确保计税基础的准确性。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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