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没有 有不合理的 拿发票开报销的

老师,您好,咨询下员工工资怎么合理避税,员工综综合工资是15000元,里面有餐补 交通补贴这些一起的,平时计个税,就是拿 工资-社保-专项扣除,按税率来交的,比较高,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少交一些
老师您好,我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有一些小时工,然后有的月份发工资,有的月份不发,给他们报个税是按照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来报的,没有工资的月份就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状态,输入离职日期,有工资的月份再调回来,这样是不是个税系统就不能统计她的累计收入了,但是减除费用还是每个月在累计,这样他就不用交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不会有问题,如果这个小时候离职了,后面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是要我们去补么还是?还是说我的设置有问题所以系统才没有累计他的收入呢?盼回复
老师,因为2月发放1月员工工资的时候有少发或者多发员工的工资,是因为专项一些信息导致,所以出现小额的个数不一致。差额部分我在3月发2月的工资时直接放在应交部分了,我现在报2月的个税的时候发现其实当时算的也不对,因为这部分不应该放进工资表里面算的,那现在还要补差额,好麻烦,有什么比较妥当的方式时做吗?
个税计算公式和平常怎么计算出他的应交税额,有简单易懂的方法吗?我这边有个数据是一个员工这个月的工资是12000,没有社保,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23000,这个23000是怎样算出来的,税率3%,他应纳税额是690,已缴纳490,怎样得出他的应补税额210元,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1-4月份工资个税是0申报,5-6月员工个税都是按照5000元工资申报的(不用交税),7月份开始按照员工正常工作申报个税,但是出现如下奇怪问题: 我把7月份员工工资导入到申报系统,以其中一个员工A为例:A员工累计收入18000元(5月5000,6月5000,7月8000),当月社保公积金772元,但是显示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我觉得是1-7月份每个月5000的扣除数),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项,这样就导致系统算出来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当月应缴个税也为0; 但是另一个B同事,是7月新入职的,B同事显示的却是累计收入8000,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社保公积金772元,当月应纳税所得额2228,应缴个税66.84元; 同一个公司的员工,为什么会出现上面这个差异呢?
我们公司本来就是亏损,但是汇算清缴肯定会有调增调减的项目,那这个调整之后要怎么做,财务报表才会和调整之后一致
老师好,公司申请了科小,汇算的时候必须要申报研发那张表吗?申报科小成功了,但是没有研发费用发票
老师好,公司购入了固定资产,正常折旧,没有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汇算清缴的时候还需要填资产折旧表吗
企业收到微信现金,不转银直接购买商品或发工资可以吗?
24年已经确认的未开票收入,现在需要补开发票,有什么符合规定的政策文件吗?
小规模纳锐人出售了一个机动车,怎么开具普票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我有点晕了呢
老师,民非企业用税务开发票和用财政开发票有什么区别?
老师好,跨区域事项预交增值税是不是有起征点呢
买货不给发票,怎么办?可以用合同,发货单收据弄吗?
我在网上查询了下,说餐补 交通补贴 通讯补贴 住房补贴这些是可以不用计入工资,这样员工就不用交个税了
是不是工资表那里可以调整下,因为实际也是有这些补助在里面的
拿发票报销这个在我们公司行不通,
不能 每个月都有的补贴做工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按月发放的餐费补助,应并入当前工资薪金预扣个人所得税。
嗯,好的,谢谢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