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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某百货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促销活动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二是购物满300元赠送60元的商品(成本为50元),属于”买一赠一”;三是购物满300元返60元现金。假定该百货公司所销售的平均毛利率为50%,即销售额为3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50元。以上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不考虑其他税费。请问:当消费者同样购买300元的商品时,该公司选择哪种促销方式最合适?

2022-09-21 15:0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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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15:10

你好, 第二种方式最好,表面上看,应纳增值税37.18,要多缴纳60/(1%2B17%)*17%=17.43元的增值税,但是,首先,60元的赠送商品,以后实现销售,也要缴纳60/(1%2B17%)*17%=8.72元的增值税,其次,实际上赠送物品的成本只有34.18元。销售利润200/(1%2B17%)-120/(1%2B17%)-34.18=34.2元。而且实际回笼的现金是200-37.18=162.82元。 第一、二种方式,200元的商品销售应纳增值税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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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二种方式最好,表面上看,应纳增值税37.18,要多缴纳60/(1%2B17%)*17%=17.43元的增值税,但是,首先,60元的赠送商品,以后实现销售,也要缴纳60/(1%2B17%)*17%=8.72元的增值税,其次,实际上赠送物品的成本只有34.18元。销售利润200/(1%2B17%)-120/(1%2B17%)-34.18=34.2元。而且实际回笼的现金是200-37.18=162.82元。 第一、二种方式,200元的商品销售应纳增值税20.34
2022-09-21
方式一:应纳增值税额=[(200*0.7-120)÷(113%)]×13%=9.2(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140÷(113%)*40%=49.56(元) 方式二:应纳增值税额=[(200-120)÷(113%)]×13%[(60-40)÷(113%)]×13%=11.50(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200÷(113%)*40%=70.8(元) 方式三:应纳增值税额=[(200-120)÷(113%)]×13%=9.2(元)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60÷(1-20%)]×20%=15(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200÷(113%)*40%=70.80(元)
2022-10-03
方式一:应纳增值税额=[(200*0.7-120)÷(113%)]×13%=9.2(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140÷(113%)*40%=49.56(元) 方式二:应纳增值税额=[(200-120)÷(113%)]×13%[(60-40)÷(113%)]×13%=11.50(元) 企业的税后利润=200÷(113%)*40%=70.8(元) 方式三:应纳增值税额=[(200-120)÷(113%)]×13%=9.2(元) 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60÷(1-20%)]×20%=15(元)企业的税后利润=200÷(113%)*40%=70.80(元)
2022-10-03
同学你好 你好,为了方便计算我计算公式假设金额不含税,但是结果跟含税的计算出的选择的一样的,如果你需要用含税的算只要在收入和成本那多加一个÷1.13即可 方案1利润=100*0.9-60=30,销项税=90*13%=11.7,应交增值税=11.7-7.8=3.9 方案2利润=100-60-6=34,销项税=110*0.13=14.3,应交增值税=14.3-7.8-0.78=5.72 方案3利润=100-60-10=30,销项税=100*0.13=13,应交增值税=13-7.8=5.2 选择方案2
2022-10-02
(一)七折销售   增值税:   销项税额=70÷(1+13%)×13%=60.34×13%=7.84(元)   进项税额=60÷(1+13%)×13%=51.72 ×13%=6.72 (元)   应纳税额=7.84- 6.72=1.12(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 70÷(1+13%)- 60÷(1+13%)=8.85(元)   应纳所得税额= 8.85×25%=2.21(元)   税后净利润= 8.85- 2.21=6.64(元)   (二)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   增值税:   销项税额=100÷(1+13%)×13%=86.21×13%=11.21 (元)   进项税额=(60+18)÷(1+13%)×13%=67.24×13%= =8.74 (元)   应纳税额= 11.21 - 8.74 =2.47 (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0(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60-18)÷(1+13%)=19.47 (元)   应纳所得税额=19.47 ×25% =4.87 (元)   税后净利润= 19.47 -4.87 =14.60 (元)   (三)返现金券30元   增值税:   销项税额= 100÷(1+13%)×13%=86.21×13%=11.21 (元)   进项税额=60÷(1+13%)×13%=51.72 ×13%=6.72 (元)   应纳税额=11.21- 6.72 =4.49(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0(元)   企业所得税:   利润额=(100-60)÷(1+13%)- 30=5.40 (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60)÷(1+13%)×25%=34.48×25%= 8.85 (元)   税后净利润= 5.40- 8.85 =-3.45 (元)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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