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的相关财务数据为:(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2)销售费用3600万元。(3)管理费用29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4)财务费用870万元。(5)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6)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其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7)成本费用中含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8)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不含税金额234万元,当月投入使用。(9)假定企业实行分季预缴方式,并假定前三季度的预缴金额为990万元。要求:计算202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会计利润总额的计算是 68000-45800-9250-3600-2900-870+320+550-1050=5400
业务招待费扣除280*0.6=168 68000*0.005=340 纳税调增280-168=112
新技术研发加计扣除100%纳税调减100
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免税,纳税调减550
公益性捐赠扣除5400*0.12=648 纳税调增800-648=152
福利费扣除3000*0.14=420纳税调增480-420=60 公会经费扣除3000*0.02=60纳税调增90-60=30 职工教育费扣除3000*0.08=240全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5400+112-100-550+152+60+30=5104 i应交企业所得税是 5104*0.25-234*0.1-990=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