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没有销项税就不适应,没有要抵扣的税额

你好,老师。公司今年第一次有业务,并开具现代服务的发票,可以填写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并享受优惠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2018年5月设立,2019年11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属于现代服务,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这个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麻烦你帮我看一下适用政策2020年的,那这个销售额计算期起和止应该选什么时间段的?
请问怎样确定这个啊? ①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来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②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通过的具体范
老师好,公司是属于现代服务业,2021年未开票,声明上的销售额为0,2021年还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老师,我们属于物业管理公司现在需要提交加计抵减政策声明,计算期内四项服务销售额指什么呀,还有计算期内全部销售额应该在哪儿看呀
可以把2021年的放在2022年一起加计抵减吗?
以后有销项后是可以的 没有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