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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从乙公司购进木制一次性筷子一批(外购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期初库存为0),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1000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1月符合抵扣规定;当月领用其中的70%(即期末库存的外购木制一次性筷子剩余30%)用于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并全部销售给丙公司,向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120000元。该批木制一次性筷子已经发出,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该批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成本共计95000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消费税额"科目核算。 要求对甲公司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022-12-21 10: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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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10:43

借,库存商品1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1.3万 贷,银行存款1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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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21 10:44

借,银行存款12×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2 应交税费,增值税12×13% 借,主营业务成本9.5 贷,库存商品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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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21 10:44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消费税额5 贷,库存商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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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借,库存商品10万 应交税费,增值税1.3万 贷,银行存款11.3万
2022-12-21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26÷(1+13%)×5%=0.85(万元)。
2023-05-08
你好! 1.消费税150000*5%=7500 2..销项税额150000*13%=19500 进项税额100000*9%+3400=12400 应交增值税:19500-12400=7100 3.城建税(19500+7100)*1%=266
2022-06-17
你好,代收消费税=(60%2B1%2B5)/(1-5%)*5%=3.47368421053,是这样算的
2021-11-29
你好,乙企业该业务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万%2B1万%2B5万)/(1—5%)*5%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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