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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药店,受让方会支付给我们转让费200万,库存商品药品20万,但是都要求我们要给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他才转款到我们的对公账户

2023-03-28 23: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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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23:28

你好,这个转让费2,000,000是不是股权的,如果是的话,他支付给老股东就可以了,不需要支付给你公司账户 药品的这些转让的股权之后,这个店铺都属于他的了,不用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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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转让费2,000,000是不是股权的,如果是的话,他支付给老股东就可以了,不需要支付给你公司账户 药品的这些转让的股权之后,这个店铺都属于他的了,不用开发票
2023-03-28
你好, 那直接开转让费 没有这个范围的,你问一下你税务局偶然业务允许你们可以开发票吧
2023-03-28
你看一下他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2021-07-07
您好 请问您销售货物的时候运输是您单位提供还是对方提供
2021-06-18
您好,厂家的处理是完全符合税法规定的, 按收到红票的金额做分录, 借:库存商品 -2/1.13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2/1.13*13%应付账款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按适用税目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如:商场、卖场向生产厂家收取的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商业企业当期取得的返利/(1%2B适用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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