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备案了没有呢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老师,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们公司于2019年3月成立,到2021年第四季度专管员通知我去税局,把排污许可证带到大厅采集信息然后申报环保税,相当于2021年第一季度的环保税我已经申报交了税款,今天专管员又说我2021年三季度环保税逾期申报,现在是我找了专管员也去了税局大厅,专管员告诉我先放着不处理,要不然就会有违章记录,这样处理合适吗,有什么风险吗
老师,早上好!我刚刚检查了下我的非正常导入模板表,人员状态已经是“非正常”的了。但导进去还是没有显示离职人数!然后我是在“人员信息采集”导入-报送,接着是“专项附加扣除”下载更新,报送。最后是在“综合所得申报”导入正常人员,报送,但是就是在这一步,我导进去报送成功后,显示本期收入总额为0,税额也是为0
你好,请问一下: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9月16日开具增值税专票价税合计148000元,其中销售额143689.32元,增值税4310.68元,10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已经缴纳。2023年1月1日,购买方要求把发票开成2023年的,于是收到退回发票后,按照3%的税率重新开具,并且填了红字信息申请表,但是忘了开具红字发票。2023年4月份申报增值税时需要需要发现需要缴纳增值税4310.68元。请问:如果4月15日以前开了红字专票后是否可以抵减需要缴纳的这一笔税款?还是需要先缴纳,然后留到下一期,也就是4-6月征期抵扣?或者开了红字发票后可以先申请退税?麻烦说具体一点,谢谢
老师,请问我一直在A公司任职,但因为A公司之前打算买下B,就让去处理一下B公司的一些税务问题,我就认证 了B公司的办税人员,而且B公司发票上的复核还是我的名字。后续因为AB公司之间的纠纷,导致没有买卖成功。现在B公司被税务局约谈,联系不上B公司的法人,就把约谈通知书送到我们公司来了,我就收下了,并签下我的名字还有留下我的照片了。后面我给税务局打电话说,我们也联系不上B公司法人,税务局说这个情况上报上去的话,股东和会计都要承担责任,我去年九月还在B公司申报过一个月的个税,后面就一直是在A公司申报个税,缴纳社保,税务约谈通知书送达后当天我才删掉B公司的税务实名采集,发票上的信息目前也无法更改,就这种情况下,我会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