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的意思5月份是筹建期,是这个意思吗?

人力资源公司怎么开税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人力资源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注意此处不能扣除向员工发放的福利费).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工资部分不能开专票对吗?
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运输公司今年2月成立,5月份税种核定的,报税也是从5月份开始报的,2月份已经开始运输了,但是也没收入只是有点支出,直到五月份才发员工2,3,4月份工资,那这些人也是五月份才上公积金,6月份才给上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还没开户,那把这些人记入外账是不是只能五月份才能计入,因为五月份才交的公积金,但没交保险,五月份这些人的工资入账是否合理,然后五月份从外账发放了前几个月的工资是不是不合理,那既然已经发了, 我这该怎么处理,找票还是怎么样,求详细解答老师
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运输公司今年2月成立,5月份税种核定的,报税也是从5月份开始报的,2月份已经开始运输了,但是也没收入只是有点支出,直到五月份才发员工2,3,4月份工资,那这些人也是五月份才上公积金,6月份才给上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还没开户,那把这些人记入外账是不是只能五月份才能计入,因为五月份才交的公积金,但没交保险,五月份这些人的工资入账是否合理,然后五月份从外账发放了前几个月的工资是不是不合理,那既然已经发了, 我这该怎么处理,找票还是怎么样,求详细解答老师
老师,新到一公司,公司业务现在分三块:学校食堂餐饮、铁路单身公寓食堂餐饮、高铁行车公寓做服务(开票是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是今年1月份开始的),税力就分三块儿:免税、6%餐饮服务、6%人力资源外包劳务,但是进项全部是餐饮食材发票,农副产品按9%加计扣除(所以老板让别人代开很多专票3个点抵九个点),还有生活服务业加计抵减10%,他之前都不咋交增值税,我让她找对方把人力资源外包劳务这块儿弄成差额纳税(现在是全额开票,他本身这块儿业务就是亏很多,
工厂3月成立,6月开始才有销售收入,那么5月取得的保安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2份,一份开的人力资源服务-工资及福利,一份开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分别入什么科目?
请问,生产企业申报完出口退税,税务局也审批完,汇总表有免抵额后,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然后还需要怎么处理,年末结转税金这俩科目账户冲平,那从哪能体现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进项税呢,增值税主表上需要做在哪吗,报表里又怎么能看出来呢
老师,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怎么清理,多年一直挂在上面
老师,像这样的专票金额开错了,做调整分录,调过来,那对方抵税,也抵错了咋办?
老师,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框红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指的是25年1-6月的数字?
老板开进来不少票让入账,找别人开的也有,都拿来公司报了,需要附付款截图吗,有必要吗
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怎样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多少个点来交增值税?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采购的分录怎么做?主要是增值税这一块我不知道怎么弄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是筹建期,就是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那么6月有开票收入了,6月就不算筹建期了吧?
有收入筹建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