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具体问题是什么

权成为质权标的时,即使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并不因混同而消灭。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例如,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企业合并、继承、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等。混同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债权让与是混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B.提存后因标的物并没有交付债权人,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C.标的物提存后,提存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答案】DE 请老师讲一下AC错哪了为什么不选AC
用专业术语表达,乱接乱答得差评,@朴老师不要接 下列关于债的消灭,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清偿了对乙的债务,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消灭 B.甲乙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不相同的,不得抵销 C.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诉讼时效内不行使而消灭 D.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乙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免除消灭 E.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甲娶了乙并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混同消灭 【答案】AD 问题:1,。夫妻未做特别约定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但是E选项乙明确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债权,这个不就是因为特别约定而混同嘛,为什么E不选?2.E债权消灭的原因是放弃债权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所有债权 B.债权人应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 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D.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债的保全 答案解析 : (1)选项A: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2)选项B: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3)选项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问题:老师D不对吧,没理解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老师,我们1月和2月工资可能下周发放。也就是在这个月内有可能发两个月的工资。比如我们有个员工他这两个月的工资合计是14000,赡养老人每月可扣除1500元,个人部分社保是477.99。那我工资表里面,他的个税怎么计算?是扣除两个5000,还是三个5000?赡养老人是扣除2个1500还是扣除3个1500?这个员工应该缴纳个税是?
老师,无票收入,如果不申报,那就是也不用结转,无票收入对应的成本了,那它账面上的库存,一直都有,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贸易公司租赁的货场时间是2025年年初,发票开在2026年,并且备注栏有租赁日期,还可以入在2026年做成本费用吗?或者是不备注可以吗?
请问老师,甲单位,2025年12月支付了2026年1月的工资,所以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21万,都是发的2026年1月的,但是费用需要在2026年1月摊销,于是导致2025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方余额,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负数列示了,财审需要调整么。
请问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是否还可以执行简易计税呢
老师,出口汇率按出口月第1个工作日汇率,收汇汇率按什么?
去面试幼儿园会计完整的账务处理模版,跟企业会计有啥不同
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这个生物制品,在哪里可以查到不是抗癌药、罕见病药,已经不可以简易计税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一个股东需要把自己持有20%股权转让给另一个股东,实收资本已经已经做实缴,未分配利润有392万,但是目前需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是挂名股东,转让股权提交资料时,如何可以少交税款
老师好,个税系统退回的手续费,退回的资金怎么用?
什么意思,举例解释一下
你好;这个地方比如说混同的债权上设有权利质权的;债权人甲请求法院扣押债务人乙对第三人丙的债权,此后即使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了保护债权人甲的利益,被扣押的债权并不消灭,甲仍可请求法院对该项债权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