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你具体问题是什么

 
                                     
                                     
                                     
                                     
                                    老师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权成为质权标的时,即使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并不因混同而消灭。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例如,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企业合并、继承、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等。混同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债权让与是混同?
用专业术语表达,乱接乱答得差评,@朴老师不要接 下列关于债的消灭,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清偿了对乙的债务,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消灭 B.甲乙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不相同的,不得抵销 C.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诉讼时效内不行使而消灭 D.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乙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免除消灭 E.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甲娶了乙并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混同消灭 【答案】AD 问题:1,。夫妻未做特别约定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但是E选项乙明确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债权,这个不就是因为特别约定而混同嘛,为什么E不选?2.E债权消灭的原因是放弃债权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所有债权 B.债权人应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 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D.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债的保全 答案解析 : (1)选项A: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2)选项B: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3)选项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问题:老师D不对吧,没理解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想咨询下:员工本月新增专项附加扣除,这个个税系统目前是一次性扣除了之前所有月份的,处理方式只有这一种吗?
之前做无票收入,顾客又提出要这几年票怎么办
老师您好,我司是施工单位,由于甲方未办理地块征迁,致使我司损失,法院判决甲方赔偿70万,这70万赔偿款需要开发票给对方吗?
老师,我们是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100%,注册资本一百万,实际到位了,公司净资产是负的50万左右,未分配也是负数,然后我们欠债权人80万,现在我们协商一致,把债转股,增加注册资本到180万,像这种情况我要怎么核算各自的占股比例呢
老师请教一下,我们卖给客户空调,安装队给客户开安装费人工费,小规模纳税人开给客户的话是1个点的安装费是吗?如果这个安装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应该开几个点的安装费
当月提交退税申请,需要等增值税申报之后在提交吗
朴老师,,,以前年度公司草料开票写成#劳务#青贮饲料加工费税点是0。现在税务局说要补交税?实际业务不是加工是直接农户买来直接卖是0税点。 如果以前有进项税就可以抵扣是吗?买对方饲料是普通 发票可以计算抵扣吗?因为饲料都是免税的
老师你好,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做餐饮的,发生的装修费,人工费,购买一些家具,厨具等费用,必须发生在税务登记前吗?
老师,请问筷子和削皮刀开发票是什么科目了?
老师,请问下你当时怎么填简历的呀,我就一家单位有经验,可以编点吗
什么意思,举例解释一下
你好;这个地方比如说混同的债权上设有权利质权的;债权人甲请求法院扣押债务人乙对第三人丙的债权,此后即使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了保护债权人甲的利益,被扣押的债权并不消灭,甲仍可请求法院对该项债权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