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具体问题是什么
老师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权成为质权标的时,即使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债权并不因混同而消灭。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例如,债权让与、债务承担、企业合并、继承、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等。混同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债权让与是混同?
用专业术语表达,乱接乱答得差评,@朴老师不要接 下列关于债的消灭,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清偿了对乙的债务,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消灭 B.甲乙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不相同的,不得抵销 C.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诉讼时效内不行使而消灭 D.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乙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免除消灭 E.甲欠乙100万,偿还80万后,甲娶了乙并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甲乙之间该笔债权债务因混同消灭 【答案】AD 问题:1,。夫妻未做特别约定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但是E选项乙明确表示放弃剩余的20万债权,这个不就是因为特别约定而混同嘛,为什么E不选?2.E债权消灭的原因是放弃债权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所有债权 B.债权人应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 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D.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债的保全 答案解析 : (1)选项A: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2)选项B: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3)选项C:债权人可撤销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问题:老师D不对吧,没理解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服务公司支付讲师服务费应计入什么费用
小规模公司,一直零申报,综合所得提示错误了,应该怎么整
结转损益还是不懂什么意思
老师,麻烦问下产品完工后的废料也挺多,直接当原材料用了,是不是按当前差不多的市价入原材料就行,原来的生产成本不用扣出是吗
财务软件上记账现在计提的工资5月份都是真实的工资,6月份也按真实的工资计提吗,工资计提的多是不是会让老板多交个税的,这个一般需要怎么把控工资表的计提呢?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之前发生的所有业务在转一般纳税人之后才能开票,之前的业务可以按小规模开具普票吗
老板合作的一个人给他分红 做成工资转出去了可以吗
一家公司经营两个项目,想要独立核算成本利润资金,需要建两套账吗
换了两家会计公司做账,第一家有很多预估收入,预估成本,第二家接手一年也没冲干净,并且以收付实现制做账,不体现往来,利润也不准,接手这样的烂账,该怎么处理
谢谢老师,我们是网购的商品,然后集中报关出口,供应商不给重开,因为数量不多,金额不大,涉及地广,有山东的,有浙江的等等,我们报关员把境内货源地都按我们外贸公司的地址填写成福州其他地区,货物已于2025.6.25出口,如果不向海关申请修改境内货源地,或者因为量大海关修改不成功,我们需要转内销处理吗?或者都只能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了
什么意思,举例解释一下
你好;这个地方比如说混同的债权上设有权利质权的;债权人甲请求法院扣押债务人乙对第三人丙的债权,此后即使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混同,为了保护债权人甲的利益,被扣押的债权并不消灭,甲仍可请求法院对该项债权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