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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用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期间又卖给了乙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吗?房屋已经登记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2023-10-26 15: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6 15:50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则银行不可以行使抵押权。 如果房屋已经登记了,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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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24 追问 2023-10-26 15:51

债务人用不动产进行抵押,抵押期间又卖给了乙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吗?房屋已经登记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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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15:56

如果房屋没有登记,则银行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房屋已经登记了,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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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24 追问 2023-10-26 19:37

未评估作价和出资不实 1.不按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里的不足额出资理解,仅按未依法全面举行出资义务理解?2.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属于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吗?3.出资不实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相同点都是非货币财产出资且评估价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格,他们两个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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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19:41

针对您提到的这几个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一些解释和区分: 在法律上,“未评估作价”和“出资不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未评估作价通常指的是在出资过程中,对拟出资的财产未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或定价。而出资不实则指的是实际出资的金额或资产与公司章程或合同中约定的出资额不一致,可能存在实际出资的资产价值低于约定价值的情况。 因此,不按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里的不足额出资理解,仅按未依法全面举行出资义务理解是不准确的。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指的是未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足额、按时、合规地履行出资义务,例如未按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方式出资等。 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是不同的概念。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指的是出资过程中存在瑕疵或不足,例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金额等履行出资义务,但并不一定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而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则指的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段获得公司股权的行为。 出资不实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相似之处,例如都涉及到出资义务的履行瑕疵和财产价值的不当评估。但是,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 出资不实是一种欺诈行为,其核心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以获得公司股权,具有更严重的违法性质。如果被发现,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不一定是欺诈行为,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履行瑕疵,例如疏忽、误解、市场变化等。对于这种行为,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催促、起诉等方式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出资不实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虽然都涉及到出资义务的履行瑕疵和财产价值的不当评估,但在法律性质和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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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424 追问 2023-10-26 19:42

老师,分3个点说一下呢,我也是3个点提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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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19:46

1.在法律上,“未评估作价”和“出资不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未评估作价通常指的是在出资过程中,对拟出资的财产未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或定价。而出资不实则指的是实际出资的金额或资产与公司章程或合同中约定的出资额不一致,可能存在实际出资的资产价值低于约定价值的情况。 因此,不按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里的不足额出资理解,仅按未依法全面举行出资义务理解是不准确的。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通常指的是未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足额、按时、合规地履行出资义务,例如未按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方式出资等。 2.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是不同的概念。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指的是出资过程中存在瑕疵或不足,例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金额等履行出资义务,但并不一定存在虚假或欺诈行为。而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则指的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段获得公司股权的行为。 3.出资不实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相似之处,例如都涉及到出资义务的履行瑕疵和财产价值的不当评估。但是,两者在法律性质和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 出资不实是一种欺诈行为,其核心是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以获得公司股权,具有更严重的违法性质。如果被发现,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不一定是欺诈行为,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履行瑕疵,例如疏忽、误解、市场变化等。对于这种行为,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催促、起诉等方式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出资不实和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虽然都涉及到出资义务的履行瑕疵和财产价值的不当评估,但在法律性质和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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