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支付款的发票就是扣除凭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这段话的意思是增值税抵扣少交,那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能不能抵减地价成本?
老师,帮我看下以下法规更新了吗,现在还适用否? 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抵扣凭证的当期记入进项税额;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抵扣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买时:(当月认证)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第十三个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
资源税中提到:运杂费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把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怎欲从销售额中扣除。请问,坑口中的储罐取得的合法凭证可以扣除吗
6甲公司为一家商业企业,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400万元,现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由于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材料,因此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销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为36万元,购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购货均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江西税务】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已正式开通,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当前取得的发票金额与预缴申报的成本费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以免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税风险。 您好老师,收到这样一条信息有什么风险?
必须要专票才行吗?小规模纳税人开文化服务费,也是要收到专票才能减除吗
普票也可以的哈,这个不是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