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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了控制税负率,将一部分发票的进项税先不认证抵扣,计入待抵扣进项税可以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抵扣这一行,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2024-01-03 08: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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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08:28

你好,做到应交税费待认证 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了,当月不允许抵扣,下一个月税务局比对通过之后才抵扣的,他在这里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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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做到应交税费待认证 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了,当月不允许抵扣,下一个月税务局比对通过之后才抵扣的,他在这里面填写。
2024-01-03
一、关于申报表显示问题 10 月份收到并认证成功的无形资产(加盟费)和房租费进项发票,在 11 月 1 日至 15 日申报期的申报表中会显示出来。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一般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会体现这两张发票的进项税额信息。同时,在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也会显示进项税额以及与销项税额的差价等信息。 二、关于会计分录问题 加盟费和房租费的会计分录处理不准确。加盟费一般应计入无形资产科目,房租费应根据用途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正确的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无形资产(加盟费)进项发票: 借: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房租费进项发票: 借: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等(根据用途确定)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三、关于申报填写问题 除了上述提到的申报表外,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可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附表,如《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若有减免税业务)等。不能简单认为只在第二个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和主表显示出来就可以了,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进行完整准确的申报填写。
2024-11-05
是的,对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
2024-06-18
你好,像你说的这种分的这么细的话,肯定是需要税务会计计算好,已经勾选抵扣的,提交给做账会计的呢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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