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第四季超了,那你肯定就要去缴纳相应的税费
你我于星期四的时候开了一张红字信息表并且已经成功上传审核。因为需要发票冲红,我是购买方。今天销售方(跨省)财务拿到红字信息表之后,开具红字发票时发现没有没有这张红字信息表,就是系统当中找不到我开具的红字信息表,所以红字发票无法开具。然后我仔细核对了红字信息表的名称和税号,并无任何错误,又发了电子版信息表给他,对方财务导入时依旧空白,无法成功,想问一下为什么对方在自己税盘当中没有我开具的这张红字信息表呢、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7月份去税局代开了一张价税合计为2万元的专票,于8月份红冲了;做账的时候忘记做这张红字发票,三季度报税的时候代开金额那一栏忘记扣减红字发票金额导致收入不对,申报表不对,请问老师现在要怎么处理好一点?要更正申报?还是等汇算清缴?还是在四季度把红字发票补做?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公司2022年5月开了一张专票,当时是1%的税率,申报时,实际缴税3%,在2022年9月份开了一张红字发票,在柜台申报的,然后,我在9月做了一个红冲的凭证,所以在9月份的资产负债表里有应交税费是负数。但是增值税款和附加税一直未退回,这种凭证怎么调整,不会影响第四季度的应交税费和主营业务收入?
小规模公司在2022年12月份开具免税发票金额1227141.30元,并在2023年2月份开具负数免税发票金额1227141.30元,冲减了,2023年1月份重新开具3%专用发票金额1227141.30元,在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因税率政策不一样,去税务局柜台更正申报2022年第四季度增值税申报表(更正后申报增值税的金额是减去1227141.30的),2023年第一季度又重新申报缴纳这1227141.30元收入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现在2022年度企业汇算清缴时风险提示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与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的收入不一致(相差这1227141.3元),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办?
我们是小规模,第四季度开票的时候,由于税务系统升级,有一张票在税盘里面开的,但是当时并未上传成功,然后又在国税数字账户开具了全额发票,因为这张票,就导致四季度超过了起征点,四季度需要全额缴纳。发现后又在一月做了相应的红冲,这样的话,实务该怎么处理
然后后面一季度又冲了,那么,在一季度申报的时候,把这张发票做负数申报
后面是不是还要申请退税
是的,如果后面不涉及交税,就涉及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