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于2019年1月1日在AH股公司中已经全面执行,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期在其他公司中全面执行。 在新租赁准则下,对于承租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有了较大的变化,承租方需要在初始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租赁负债,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分录一:确认使用权资产: 借:使用权资产 (未来付款额现值) 租赁负债 (未确认利息费用) 贷:租赁负债 (未来应支付金额合计) 分录二:每期计提折旧费用: 借:管理费用 (平均年限法等) 贷:累计折旧 分录三:每期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实际利率法) 贷:租赁负债 (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分录四: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 (每期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二、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 1、使用权资产:资产的计税基础等于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由于税法规定企业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所以使用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零。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租赁负债:负债的计税基础等于负债的账面价值减未来可抵扣金额。由于租赁付款额在未来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所以租赁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准则规定:虽然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属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在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并不属于初始确认豁免的情形,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三、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在确认使用权资产时,应同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应租赁负债的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应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因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与租赁负债相同,所以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相等。但后续使用权资产折旧每期影响费用的金额是相等的,而租赁负债每期影响费用的金额是不相等的,所以在后续的递延所得所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每期转回的金额是不同的。 但是,所得税准则讲解中规定如下: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根据上述案例及规定,我们理解对于租赁交易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在计算时,应当分别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列报时,如满足上述净额列报条件的,应净额列报。 在这里,小编认为:上面的会计分录是由于同一事项产生,而非2个独立的交易事项,企业也是与税务机关按照使用权资产摊销和租赁负债摊销的净额与税务机关进行结算,因此,应当将使用权资产暂时性差异和租赁负债暂时性差异进行一并考虑计量相应的递延所得税。也就是说,在初始确认时,由于2边的计税基础都是0,所以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交道/负债,只有在后续摊销时,由于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和租金的平均摊销金额之间的差异 ,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2、后续年度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折旧摊销金额*适用税率); 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法规定为准,因此会计处理计提的折旧费和分摊的利息费用都不能税前扣除。因此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折旧金额%2B分摊的利息费用-当期分摊的租金)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如果折旧摊销金额%2B分摊的利息费用金额>当期分摊的租金金额,那么会计上扣除的费用就会大于税法上允许扣除的金额,也就需要纳税调增,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就需要纳税调减,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老师,这道题您能解答一下吗,我追问不了,只能重新发起一个问答,谢谢老师。2019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5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19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请问老师,谁有新租赁准则下使用权资产的财税差异的相关视频讲解或者是学习资料分享一下。谢谢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们上月开出去一台旋挖钻机(项目名称开的是建筑工程机械)我是按照买进来的发票开出去的。这样开对吗?还是需要开成固定资产啥处理? 我们相当于享受了简易计税开3%减按照2%来开的。(使用过的机械然后进来时候我们是小规模进来的发票也是普票也没有抵扣增值税,现在是一般纳税人出售)。 进来20万(现在开发票出去是12万,等于是亏损)这样在后期做年终财务申报申报收入的时候产生的差异这个正常吗? 麻烦老师详细解答,谢谢。
个体户没有年终所得税申报吧,定期定额户
,用手机app登陆进去,会计学堂课程里的讲义为什么下载不了?
老师,医院给我们开具的临床试验费发票是入临床试验费还是入设计实验费—试验费呀 入哪个比较好
2025年销售货物合同跟物流公司签订合同一共是8万一年费用。 2025年物流公司开具发票3万 公司银行转账支付给物流公司。2026年3月我们支付尾款5万 对方又开了5万发票 请问这个5万可以做到26年3月么
汇票,本票,支票都能背书转账么?
全环节免税的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中,A公司从商贸行业购入,然后加工成13%的应税产品,请问A公司可以凭普通发票计算9%的进项吗? 例如,该农产品为鸡蛋10000元,A公司生产为鸡蛋罐头。能计算出10000*9%=900元的进项吗?
同一个法人注册了一个个体户一个公司 同一个地址 可以吗 分开去开票
合伙企业的公司没有雇员,需要申报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工资薪金说的需要填吗
付三合一配件1360元 柜柜软件7980元 付柜柜软件培训费1000元 钻头580元 柜配件9300元 ,这样的分录怎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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