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这个是没错的,没错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都是当期缴纳上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始终会大于进项税额,平时不存在预缴增值税或其他情况。刚入职公司,发现以前会计对于增值税的分录处理是这样的,如当期是8月,则在月末时计提8月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万,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当9月缴纳时,分录为缴纳8月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贷:银行存款 5万。 我想问,不用结转进项、销项税额这些也可以吗?
老师,外经证开了后,就要预缴了吗?现在异地预缴,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操作预缴就可以吗?但是有个问题啊,我们是分包,预缴的时候,预缴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原则上开票的时候或者收款的时候就预交,是指的我们给甲方开具的发票或者甲方先给我们拨付的工程款的时候?由于我之前在过总承包建筑公司,预缴的时候还可以抵扣分包款。那现在这家公司是做专业分包的,预缴的时候,怎么计算预缴的税款?
老师晚上好,建筑企业3月份在异地预缴增值税20万,公司产生销项税有32万,其中可抵扣进项税有16万,那么我4月份缴纳增值税款时只需要缴纳16万就可以吧,如果再选择分次预缴增值税16万,我4月申报3月份时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吧?那我这样记账对吗?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0万,贷银行存款20万, 3月份收入: 借:预收账款-A公司387.5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355.56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2万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32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2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2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16 最后一步分录不平,现在就是还差16万,是我抵扣的进项税16万,这该怎么处理?
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告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限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C零售企业销售啤酒需要缴纳消费税。D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股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色款)(1+3%)×3%,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如果预缴增值税时分包款没有取得发票,这时不能抵扣,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时分包款发票的进项税额是不是可以抵扣啊,相当于是预缴的时候多交了增值税,月底实际缴纳的时候就可以少交?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是简易计税分包款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能抵减分包款差额征税
嗯对,简易计税的话,是不能递减的
个人将房子租给公司使用,增值税是按5%减按1.5%交吗?
嗯对,是属于1.5%税率的这个是
个人代开发票是不是还要交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公司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税率的话这个是没错的
住房是5%减按1.5%,非住房是5%吧
对,总结的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