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好,老师,我问下我们公司有个人去年是做了一年工资,今年1月份的有去年1-8月的医疗补差,但是今年2月份的时候才出来的,1月底这个补差医疗部分,1月份的时候已经全部缴纳了,那2月往账里做的话没有这个人,但是这个钱又缴纳了,我怎么做呢,我们一月份缴纳了,2月份他就不干了,1-8月补交的是在2月份出来的交掉了。
员工4.21就不干了,叫了好久5月份才过来办理离职,还没有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所以5月份社保减员未成功。社保开户4月份开的,所以3月份公司承担那部分给他社保补助在4月份工资里算!现在还没发4月份工资呢。跟他协商从他社保补助里扣回来,他没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弄?如果追不回来是谁承担责任,谁补这个钱!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要辞退一个员工,这个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是6100,在我们公司上班6年了,辞退他要补偿他工资是按N+1来算吗?也就是要补偿42700
老师,我们公司不开了,我们是1月2月公司营业没开门也没发工资,哪这个平均工资按10个月算还是12个月算。 还有员工干了一年,后面辞职一年后又来干了半年公司不开了,这种情况怎么补,是按两年工龄算还是一年工龄算。 像干了3年零5个月的按3个月补助还是4个月补助 1年零2个月的按几个月补助呢
我们公司残保鑫还没交,到这个月底。想问这个在职职工人数确定问题,如果有员工签订一年合同,中途离职,中间又有新人来签订合同,都不够一年,这样我计算人数时是不是要筛选出这些人出来,按季节性用工来折算年平均用工人数?比如把上1个月5人、2个月10人、3个月13人、8个月20人的人员分别统计出来,然后5*1/12+10*2/12+13*3/12+20*8/12来折算年平均用工人数?
你好老师: 1、外贸型A公司出口首次退税,税务局要求提供租房发票,但是A出口公司的房东是集团内部B公司,并且B公司股东和A公司股东斯同一个,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供免租协议呢, 2、整个架构是集团公司C统一采购,再卖给A公司出口,现在集团内C公司和A出口公司法人是同一个,退税被提出疑点,出口业务完全真实,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说明才能退税成功呢
一种商品20斤,(1*3袋)交货数量是50,单价是130.92元,折后单价是112.92元,折扣额是900元。我想问折扣额怎么算出来的?谢谢你了
银行结利息怎么做账啊
(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1+名义利率 名义利率3%,通货膨胀率1%,实际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凭证封面后是放科目余额表还是放凭证汇总表?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是贸易公司,老板自己单独有个生产公司,然后他现在想把生产加入我们贸易公司,这样可以吗?
老师:应付账款有没有自动生成逾期天数的公式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包含销项和进项。还是说只是销项。计税依据是什么,销售收入✘0.0003还需要✘120%吗
公司一年内两个月放假没发工资,算平均工资也按12个月算还是10个月算,也没签订劳动合同。 干了1年零5个月的补偿1.5个月工资,干了1年零6个月的补偿2个月工资是不。
还是按照10个月算平均吧,你没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很大,员工跟你要双倍工资你就完了 抓紧谈妥了,解散 1年零6个月以内的都是1.5个月
哪签订了合同,放假期间工资600(因为我是会计还要报税开发票还有一些账务处理就给600的工资) 缴纳扣了到手就几十块钱, 这种的怎么弄
还有一个问题,我干了3年半,刚来的那年有8个月没给我缴纳社保,8个月以后才开始缴纳的,这个我是不是可以问公司要这部分补偿
奥,你是劳动者啊,我还以为你是公司方呢,那如果没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第二必须入职交纳社保,可以争取这8个月
嗯,我是公司会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补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覆盖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那么劳动者可能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补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没有覆盖之前未签订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支付未覆盖期间的二倍工资。
就是说没签订劳动合同,干了几年都要给发双倍工资吗?有没有期限
你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是21年3.30号入职,2022年1月才给我签订的合同缴纳的社保
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可以申请双倍金额
签订合同时,开始日期是从21年3月30,还是从22年1月
合同签订日期也是2022年1月
那就可以主张你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