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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2024-09-07 14: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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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14:42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循公司法规定,一般需书面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优先考虑其他股东购买权,且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价格可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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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35 追问 2024-09-07 14:48

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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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07 14:51

不一定,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有的允许自由转让,有的可能需经其他股东同意或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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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循公司法规定,一般需书面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优先考虑其他股东购买权,且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价格可协商确定。
2024-09-07
同学你好!这个一般是没有规定的  不像有限责任公司   要先内部转让的 但是  如果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话    这个特定人   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等      转让股份     是有限制的
2021-03-23
您好,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具体人数看章程规定。
2022-03-18
你好,学员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2
通合伙企业,通知义务‌: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只需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无需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该权利需在收到通知后明确表示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十六条 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并请求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拒绝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转让人、受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八十七条 依照本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及时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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