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这个在7月份计算出要交的税,然后做下面的凭证。 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老师好,请问一下,增值税是四月份报完三月所属期的增值税,报完增值税之后就申请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退税,现在到五月份了,四月份申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还没通过,说是出口退税要先0申报,那我现在出口退税0申报也只能报四月份的了吧?这样一来出口退税系统里面的期末留抵税额是填的四月所属期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跟四月份申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会不会有什么差异,因为期末留抵税额这样有差异了,正常应该保持一致吧?
老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之前我们是正常我们做留抵了,到7月份现在差不多抵完了,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啊?
老师您好,我把公司7月份留底的进项税金用来抵减了我今年1月份欠交的增值税和滞纳金,这个抵减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老师,我司是服务行企业,可以享受加计递减10%的政策,税款所属期5月份有欠税5.8万,6月份有期末留底5.7万,6月加计抵减期末余额1万;7月份申请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5.7万,剩下我我司缴款结清;申报7月份时,进项税额转出5.7万,那么在7月份的纳税申报需要对应调减加计抵吗
老师10月份我可以享受5%的增值税加计抵减,10月份我的应交增值税税是:销项税额103975.78-进项税额61766.17=42209.61 1至9月份进项税额合计748491.30+61766.17(10月份进项税额)=810257.47*5%=40512.87 1至10月份进项税额转出1123.02*5%=56.15 加计抵减额:40512.87-56.15-42209.61=-1725.87 老师我10月份抵减好后还应交增值税1725.87元 老师这个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计提凭证这样做对吗?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一未缴增值税42209.61 贷:应交税费一末交增值税42209.61 交完税后:借:应交税费一末交增值税42209.61 贷:银行存款1752.89 营业外收入40456.72
六月份不做记账凭证,而是在7月份做记账凭证
你好,是的,按现在的会计制度就是这样了。
老师,六月份不做凭证,七月份这一步直接做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你好,对的,就是这样子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