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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房开企业24年1月10号已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现在系统推送24年风险提示,2024年预收账款增加额5927259.6元,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计税依据:0,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申报计税依据:7167003,现在提示预收款增加额与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计税依据有差额,预收账款增加额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申报计税依据有差额,这个差额是合理的吗??

2025-08-20 17: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8-20 17:21

同学你好 预收账款增加额与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计税依据差额: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通常为预收款减去应预缴增值税税款,若企业已完成清算,自清算受理所在季度季初起,一般无需再预缴,这时即便预收账款增加,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也可能为0,这种差额或具有合理性 。但如果仍处于应预缴阶段,该差额不合理。 预收账款增加额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申报计税依据差额:若合同金额与实际预收账款金额因销售折扣、面积误差等发生改变,且应税凭证金额未做变更,印花税按原合同金额缴纳,就会产生合理差额 。要是合同金额与预收金额应一致,因申报错误等原因导致差异,则差额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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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554 追问 2025-08-20 17:25

我们24年1月10日已进行土地清算,那我们24年就不需要再进行土增的预缴了,是这样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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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554 追问 2025-08-20 17:27

而且他这个预收账款增加额是根据我们24年开票收入来确定的,这个确定依据合理吗?确认收入减少的是预收账款,为什么在税务风险上开票会是预收账款增加额呢?还有就是印花税前期已根据预收账款增加额进行申报,24年度开票的金额怎么能成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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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20 17:40

一般来说,如果 2024 年 1 月 10 日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从清算受理所在季度的季初起通常不用再预缴土地增值税,所以 2024 年预收账款增加但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计税依据为 0 可能是合理的 。 预收账款增加额以 2024 年开票收入为确定依据有一定合理性,因为按税法规定,先开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即时发生,即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也要通过预收账款核算,开票收入会影响预收账款金额 。 至于印花税,其计税依据通常是产权转移书据载明金额,即合同金额,若合同金额和前期预收账款已对应申报印花税,后续仅开票金额变动,那以开票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就不合理,除非存在合同金额变更等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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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预收账款增加额与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计税依据差额: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通常为预收款减去应预缴增值税税款,若企业已完成清算,自清算受理所在季度季初起,一般无需再预缴,这时即便预收账款增加,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也可能为0,这种差额或具有合理性 。但如果仍处于应预缴阶段,该差额不合理。 预收账款增加额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申报计税依据差额:若合同金额与实际预收账款金额因销售折扣、面积误差等发生改变,且应税凭证金额未做变更,印花税按原合同金额缴纳,就会产生合理差额 。要是合同金额与预收金额应一致,因申报错误等原因导致差异,则差额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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