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老师,你觉得这个应该怎么做? 使用代金券的问题:比如一个客户在我们公司消费500元,他拿了一张100元的我公司前期发行的代金券,抵减了100元,实际支付400元。那我们在确定增值税销售额的时候,是按照代金券抵减前的500元来确定销售额?还是以代金券抵减后的400元来确定增值税销售额呢?
老师,请问下:我们是汽车服务公司,有销售汽车、售后维修。目前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客户转款20万进来(含保险费、上牌费)购车款,我们按20万开了销项发票,然后又将保险费1万多转给客户,客户转给保险公司(因为保险要实名制),然后保险公司给我们公司开票,请问这样可以做税前扣除吗?另外,上牌费也是需要转给个人去代办牌的,因为没有发票没做费用
老师,我们是物流公司,现在是公司预收客户50000块钱,我做的是:借,库存现金 50000,贷,预收账款 50000,后来这笔钱公司代为购买了车辆保险和购置税,还有3400块钱退给客户,我怎么做账呢,请老师帮忙。
公司销售一批货物100元 客户转款的时候需要经过保理公司 然后保理公司需要从里面扣了20元服务费,再转回给我们,我们到账金额是80元,并且给我们开了服务费发票,但是这个费用还是要客户承担 客户需要向我们支付120元,客户要求120元都要给他们开票。 咨询问题 1.我们需要怎么开票给客户?(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服务业务) 2.这20元的保理手续费怎么做账?
老师, 请问下,我们是汽车租赁公司, 租给客户一台车, 租期是1年, 到那时客户租了几个月不要了, 然后在租之前付了1笔保证金5000元,我们本来应该退回, 但是因为违约了, 他们要给我们2000,从5000里抵扣的, 所以剩下的3000,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是需要开票对吗?开什么呢
老师增值税报错了更正申报以后有0.45元的退税,老师可以不退吗?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附加税-印花税,还要减增值税吗?
老师,填报企业所得税时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包含上年度计提本年度发放的工资吗?(个税也是在本年发放后申报的)
淘宝账单,交易货款里面包含两个金额,收入金额和退款金额,申报的时候,是申报收入金额,还是申报收入减退货金额后的余额
每月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录入财务报表吗?
老师,财务表利润表中的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都指的哪个时间段的
原本私人还款给客户的,但当时我们对公转给客户的,现在客户从公户退回了,我现在怎么做账
老师 你好 个体户变更经营者需要拉清税证明吗
老师这个公司进项票都是买回来的有风险吧!
应付职工薪酬通常贷方大于借方吗 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
您好,1. 销售保险赠送代金券时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100 贷: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100 2. 客户使用代金券抵扣保养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养收入 100 3. 同步结转保养成本(假设成本为C) 借:主营业务成本 C 贷:库存商品/劳务成本 C 增值税按实际收款(含代金券折让)计税,企业所得税代金券成本与收入需匹配扣除
但是我们开发票是比如说这个保养200块钱,客户过来消费的时候。抵扣了代金券,那这个保养实际的支付只需要100块钱,但是我们发票也是按100块钱开给客户。怎么按实际的缴纳税款?
就是客户把这个代金券100块钱抵的保养款,保养款只需要付100块钱,我们是按照客户是实际付款的金额开发票给客户的,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又怎么按200块钱计税呢?我们确认收入是按100块钱确认的收入
您好,发票按实收金额100元开具是正确的,你们就按这100元的发票收入申报纳税即可。关键在于,之前送券时计入“销售费用”的100元成本,现在通过客户消费转化为了100元的主营业务收入,这样账务和税务就都平了,完全按实际收到的100元缴税
客户用100块钱抵扣了保养款,客户只需要付100块钱,但是这个保养成本可能是150块钱,那成本怎么结转?
您好,保养成本150元,客户只付了100元,你们就按实际的150元结转成本。这会导致这笔保养业务亏损50元,但这50元亏损正好抵冲了当初送券时计入“销售费用”的100元成本,从整体看,促销的实际成本是50元,账务处理是完整且准确的
那利润报表,利润总额那里不就是-150吗?
那就成本倒挂。成本比收入还要大
您好,不是的,利润总额不是-150。利润表上会体现100元的收入和150元的成本,这笔业务本身确实是亏损50元,但这正是促销的预期效果。关键在于,之前送券时已经计入了100元的销售费用,现在这笔50元的亏损,实际上只是将那100元费用中的50元转化为了成本,公司的总利润影响是-100元,而不是-150元
送出去代金券的时候,不做账务处理也可以。因为这个代金券送出去,并没有产生真实的现金流,可能客户也不会用到这个代金券
您好,这种做法不符合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代金券送出时,你们就承担了一项未来可能履行的义务,无论客户最终是否使用,这个义务都已产生。如果不做账务处理,一旦客户大量用券,会导致成本突然集中确认,造成利润大幅波动,无法真实反映促销活动的实际效果。所以,送出时确认为销售费用是更规范、更准确的做法。
但是在税务上呢?我认为在税务上不太合规,因为你送出了代金券。就变成当期的收入变小,然后会导致少缴纳税款
您好,税务上恰恰相反,送券时计入销售费用是合规的。因为代金券是销售保险的一项促销成本,税法允许企业将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在税前扣除。你当期确认了费用,会减少当期利润,这属于合法的税务筹划,而不是少缴税款。等到客户用券时你再确认收入,整个过程有完整的成本和收入链条,税务上是清晰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