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称的“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操作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根据第一条的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而中央空调不属于《暂行条例》规定的货物的范围,属于构筑物的范围,因此对中央空调的维保费,应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四)款第3项的规定,按照建筑服务,适用9%的税率。
老师你好,我在百度搜了一下,说中央空调保养属于建筑服务的一部分,一般纳税人应为9%。您这里说是6%。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本单位是一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和甲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使用简易计税,我们从劳务那里收到了1%的劳务发票,我们能不能扣除这部分发票票面总金额后进行预缴税款呢,也就是说能不能差额征收
老师您好,建筑劳务公司办理资质给资质人员交的社保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养老和失业只交了7月份,工伤保险交了7月8月9月,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合计是53185.96元。 现在的情况是,代办说不能给这些人走工资申报个税, 我这边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一开始是代办人在大厅用个人的卡给缴纳的7月和8月的社保费,在9月份,我在公户给他转了他交的相应金额。9月份是我在电子税务局从公户里扣缴的。
老师,我们单位是建筑施工单位,供应商开给我们一张机械租赁发票,升降机带人工,税目为建筑服务,但是税率为3%,对方为一般纳税人,对方说他们是营改增前取得的机械,所以一直开具的是3%,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而属于建筑服务,按理说他们不能开3%的发票,还是说我理解的有问题,请老师解惑一下,谢谢
老师,有个社保基数调整的问题想了解一下。比如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一般都是在下半年,那么上半年都是按照去年的基数缴纳的社保。也是按照去年的基数计提的社保,请问这个基数调整仅仅只是个人部分的基数调整吗?单位部分的也是有调整的吗?因为,单位部分的是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都是在发工资的时候从员工的应发工资里面扣除掉。我们有几个员工已经离职了,当时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从工资里面扣了,现在说是要把多扣的这部分再退还给他们本人。
报销端午节买粽子 636 元,取得专票税额是 36 元,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个员工在老板的2家公司发工资,一家公司交社保一家没有,现在员工离职了,把赔偿金放在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名下给员工发放,这样没有问题吧?而且发放的赔偿金不是属于上半年的平均工资的N+1,比平均工资高,有没有问题呢
T+系统做账,上月期末应付账款为0,这个月采购生成了付款单,我按照银行回执单,在付款单里选单分摊保存审核单据自动生凭证,为什么期末余额跑到借方去了,不是应该为0吗?逻辑不知道在哪
老师,就是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发票,是1%的普票,客户要专票,我们是10.1号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专票,能这个月开了,下个月,再开专票吗?客户急着这个月赶紧上牌,咋办呢?如果这样子操作,会不会我们的税会变高?
老师,请问公司跟其他不属于公司的业务人员做业务,进销其实是一样的进100元消100元,有货物的进出,请问这属于走账吗?
进项票9%税率的原木票通过委托加工1%普票的加工票,把这两个进账金额能转换成13%的木皮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目前是私企刚成立没多久,前期展馆工程设计费以及设备款支付一部分了也已经收到发票了,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现在国企要跟我们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国企占20% 我们占80%。 这些已支付的款项怎么转移到合资公司作为投资款呢
学校食堂用盈余购买的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净值属于累积盈余吗?
工程施工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区别在哪里 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况
老师,我们公司名下有一层写字楼物业,老板拿去给他的几个朋友注册公司地址,会有什么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