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正常就是这样子,先暂估,然后你发票来了之后冲销之前的暂估,按发票重新入一次账,是挺麻烦的,但是都是这样做。
请问老师!就是我现在做账也是都有挂预付。那我就是材料跟发票都还没到的时候,我不是就先做了,借预付,贷银行。然后我这个是有材料的,就会有入库单,刚刚领导的意思就是说,先暂估入库,那我不是就要,借原材料(这个材料就是含税的进)贷应付-暂估。那我这时候出库单也来了,我不是就借工程施工某材料,贷原材料(但是这时候的原材料入账就要是不含税的),这样这两个不是就对不上了。等后面我收到发票的时候,我就要先把前面入库的暂估冲一下,在做一笔真正的入库。然后这个出库的不是也要冲掉,又要重新做一笔出库的。天哪,这样有别的办法嘛
我标的这两个软件,原来买进来的时候是做库存商品的,然后6月份的时候研发部又说领用的,那我要把它变成原材料。我当时分了做了一笔:借原材料,借:-库存商品,那我现在自己要做这个库存商品成本结转表,我直接在表格上已经体现了研发领用了,就是现在我的库存表格跟账上是一致的,原材料领用的,我也写了一个领料单了, 那我现在还要不要再做原材料领用表格?就是原材料1-1=0。
老师好,我们公司用的是u9,采购原材料,发票没来的时候,是先做的应付暂估,然后发票来了,把暂估红冲掉,做一个发票正确的应付账款,那么现在有一个问题我搞不太明白,如果在发票还未来的时候,仓库生产已经把这个领料了,那么领料的金额不就是暂估的金额了吗,那这样的话成本也就会有问题了,请问这种情况都是怎么处理呢
老师,我们生产型企业,关于采购材料有这个问题:现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库,但是我们和供应商对账都是8月份,对账完成才会开票。有老师告诉我7月份材料入库,即使没有发票也要暂估入账,这样才会跟仓库入账一致,做到账实相符。但是有个疑问,就拿现在7月份来说,7月份我按照仓库收货来暂估入账,到了8月份,发票到了,我冲红7月份暂估,按照收到的发票借材料 进项税额 贷应付,然后我8月份依然会有供应商给我送货,我依然是没有发票,是按照暂估的来做,借材料 贷应付-暂估。这样子其实从8月来看,岂不是就两次原材料了???
老师,我货已收到,但未收到发票,然后入库的分录是否可以这样: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然后等收到发票时就直接是:借: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应付账款-A公司。我的主要意思是说如果我暂估入库时的原材料价格与收到发票的金额是一样的。那我有没有必要说等收到发票先红冲之前暂估入库。然后再按正常的业务重新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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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贷款利息发票怎么做分录
每月支付贷款利息怎么做分录,收到贷款利息发票后怎么做分录
将计提的工会经费支付到工会专户会计分录怎么写
甲国A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国内、国外总所得130万元,其中来自讲税率◇年所得60万余岗果个超金买30持人分光。原售国中集赔行超额案81万元﹣100万元,税率为40%;超过100万元,税率为50%。国外分公司所在国实行30%比例税率。请计算:(1)如果实行全额免税法,计算甲国A公司应纳所得税额。(2)如果实行累进免税法,计算甲国A公司应纳所得税额。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2年8月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商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700万元。(2)销售乙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价款400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55万元,利润率为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4)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0万元,进项税额108万元。(5)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货物的农产品,支付收购价2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计算该企业2022年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020年1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10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还收取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的4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另外6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乙类卷烟。本月销售乙类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一箱250条烟,每标准条200支)。计算:(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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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一,材料采购的核算——实际成本法案例:佳华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存货采用实际2019年6月采购材料业务资料如下:(1)6日,外购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A材料已运抵企业并验收入库,价税款用银行存款支付。(2)8日,外购B材料一批,发票及账单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货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支付运杂费300元,增值税税额33元,价税款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3)12日,与乙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并向乙公司预付货款5000元,货款已经通过银行汇出。(4)16日,8日外购的B材料到达,并验收入库。(5)25日,收到乙公司发来的C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结算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7000元,增值税税额为91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110元,余款开出转账支票付清。(6)30日,外购I材料一批,材料已验收入库。月末发票账单尚未收到也无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暂估价值30000元。请做出账务处理并登记凭证。
我公司注册资本I000万,实收资本为0,现在以公司贷款1000万,什么把实收资本增到1000万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嘛!!!!!!!!救救孩子,做建筑的好累啊
或者你发票到的时间间隔不久的话你就不做暂估,发票到了直接贴前面的分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