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冲红跨年的应该把营业外收入还成本本年利润科目,而不是直接原分录冲红

小规模公司,19年时有一笔代开的发票开发票时己经交增值 税1165.02了,但是做账,把这笔1165.02结转为借应交增值税-减免 贷:营业外收入了,请问现在怎么冲平这笔账?应交税费下的余额不平
老师,请问一下 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19年的12月的时候,当月收入为3990元,当月的增值税为:116.21元,当时在做免税收入是,入错了借贷方向 借: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116.21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1 现在才发现这个问题,那么我把错的这笔凭证冲红后,该如何编写正确的分录,因为上年的营业外收入在当期就已结转到本年利润里,没有余额了,现冲红后,营业外收入有余额,如何才把它冲平?
您好,公司2020年12月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但是2021年1月做账的时候发现,2019年12月的时候确认的收入,有一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当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免交增值税的,这一笔当时应当做账,是不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80 贷:营业外收入 5280 2021年做分录调整,是不是这样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80 还是说, 贷:本年利润 5280
老师好,小规模减免税额分录借:应交增值税-当期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补贴收入。月未结转到收入:借: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补贴收入,贷:本年利润。现在我年终结账了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就相差这笔金额不对,利润表里面少了减免税这笔税额,如果利润表加上这笔税额就与等于资产负债表里面的利润相等,请问老师如何处理
因为前期会计人员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金税盘技术服务费税款减免用主营业务收入冲抵了,导致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余额和利润表余额不符,现在重新调整这个分录做营业外收入该如何做(我已经把原先的分录红冲,现在营业收入的余额问题没有了,就是应交税费的问题调不好) 前期金税盘年费分录,他们做的借:减免税,贷银行存款,没有通过管理费用来做,然后就导致后面使用这笔减免税抵扣,他们用来冲减主营收入,没有通过营业收入,现在想要通过营业收入来算,该怎么处理
冲红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6.21(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更正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6.21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6.21 请问一下,是这样做吗
如果小企业准则是这样没错
好的,谢谢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