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可以当月做无票收入,一月份儿开了发票之后红冲你的无票收入,然后再做发票的。
老师,你好,我公司经营业务需要,2019年12月份发生业务15098284.35 元并有银行流水单,已在2020年1月征期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款项时申报无票收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与此同时因我司票份为每个月25份,不够开具合同所需发票金额,现在要补开2019年12月申报的收入;由于2019年12月时我司公司经营地址在变更,没有办下来租赁凭证,故2019年12月和1月申请超限量未通过;因怕中途有作废等发票,故现在才向贵局申请1650份发票补开2019年12月的收入,望贵局批准, 19年12月发生银行流水15098254.35,当时已经按无票收入申报并提前缴纳税款480125.44元,当时租赁合同没有办下来,没有办法申请超限量,所以今年4月申请的1650份超限量补开19年12月份的收入,如果4月发票全部开对是没错的,关键是有一张开错了,已经跨月了,税款在12月份已领缴了,我现在可以红冲一张吗,税款的话转到那个月里,还是怎么办? 可以把我这张开废的税款,转到五月份吗?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给商户开水电物业费发票,一般是本月的费用下月开票,12月当月开了11月的发票,12月费用发票如果到明年1月开的话,增值税申报表显示第12月收入跨年,所得税按全责发生制应计提在当年。这样增值税申报表的全年收入和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不一致了,请问应该如何解决?谢谢老师
请问老师,商管公司经营房屋出租和转售水电费业务。当月费用一般是次月开票收款,那12月的费用发票跨年到明年1月开票收款。会计做账是否可以按发票把12月收入做到明年1月,和企业所得税一致。我看到学堂平台有这样的小知识点也这样说了,但这样会不会违背全责发生制原则,我理解的是12月先做未开票收入申报增值税,所得税也计提在当年。之前那样有无税务风险,麻烦老师了
老师好,问一下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按权责发生制分摊收入,但开票是按照一年的物业费金额开的,相当于是本月只是确认本月一个月的收入,还有11个月是预收,报增值税的时候开票金额是全报的,以后又有分摊,这怎么办
老师,我想问一下,上一任会计由于1月太忙,所以没按时做账,当时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就直接0报了。到了3月我接手她的工作了,发现年后回来的跨年发票她在21年12月也没有计提,如果我把跨年票在去年12月计提了,在22年3月冲减之前计提,然后按正确的入账,但是由于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她0申报,如果汇算清缴我把全年的成本填进申报表里,这样数据和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数据就不一样了,因为到了12月,所以报表的数据是全年累计的。面对这种情况,老师,我该怎么做?
武汉个体户能开专票吗?
羽佳公司计划进行一项投资,设备价值50万元,在期初一次投入,使用寿命5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期末无残值。期初垫支营运资金5万元, 在终结点回收。使用该设备每年给企业带来营业收入30万元,付现成本18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资本成本为10%,请计算羽佳公司该项目的净现值,判断该项目是否可行?
A公司于2×17年1月2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公 司当日发行的债券,该债券4年期、票面年利 率为4%,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 期日为2×21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购入债券的面值为1000 万元,实际支付价款为952.77万元,另支付相 关费用20万元。A公司购入后将其划分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 为5%。假定按年计提利息。 要求: 1.编制A公司从2×17年1月2日至2×18年12月31 日上述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设债券发行日为2×16年1月2日,其他资料不 变,则A公司取得当日分录如何编制?这种情 况下,实际利率会高于原题干中的5%还是低 于5%呢?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1)1月1日,自行研发一项管理用A非专利技术。截至2月28日,发生研究人员薪酬50万元,研发设备折旧8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究费用4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经测试,研究阶段的相关活动已完成。(2)3月1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共发生研发人员薪酬80万元,研发设备折旧1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发费用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所有支出均符合资本化条件。4月10日,A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结束,经测试达到预定技术标准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摊销。(3)6月1日,甲企业将A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6个月。月末,甲企业收取当月租金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6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并存入银行。(4)12月1日,A非专利技术租赁期满,甲企业将其出售给丙企业,售价为16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已收,存人银行。写全部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全部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2023年该公司发生投资业务如下:(1)1月4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人乙公司发行的面值为625万元的公司债券,共支付价款655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25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7.5万元、增值税税额0.45万元,已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将购人的乙公司债券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3月1日,甲公司收到购买时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25万元。(3)6月30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45万元。(4)12月3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全部乙公司债券转让,取得价款共计676.2万元。写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如下:(1)2023年2月28日,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5.6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2023年3月1日,自行建造办公楼一栋,购入建设工程用的各种物资9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公司生产的钢筋一批,成本为20万元,售价为23万元;分配工程人员薪酬15万元;5月31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3)2023年年末清查时,发现上年购人的一辆汽车未人账,其重置成本为1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写分录
上年度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老师23年的未入账的成本发票可以做在24年冲暂估吗
老师,必须得保证增值税和所得税申报收入一致么?我们这无票收入冲红要到大厅申报,我能否就保持这跨年的情况。因为2020年1月增值税同样申报了2019年12月的开票收入。这样做有啥风险么?常规做法是您说的先做无票收入么?那到次年1月开票金额有差异的话,账务处理还得把差异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问题是每年底都要做一次,有没有比较简便又可行的办法呢?
最好是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务局会找你们问的。 增值税所得税缴纳晚了一个月 你每个月都有点作无票收入 然后冲无票收入 然后做发票的
老师,那每个月做无票收入再冲太麻烦了。我能否只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做无票,第一个月基本不申报收入,这样也保证是一年内的,可以不
你好,你之前还是根据发票做账,然后你12月份的时候确认的是11月份和12月份两个月的收入。
好的老师,可以这样做,我明白了。您说增值税和所得税申报收入是否会有不一致的情况,比如2020年12月一次性收到2020年12月到2021年11月房租收入200万,增值税按200万确认收入申报,所得税和财务做账可以按月分摊后入收入。这样是不是就产生申报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了。如果我们按200万收到款后开了发票,是不是开不开发票对纳税义务没啥影响。两种税申报不一致是可以接受的
你好 是的不一致,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