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交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这些成本允许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新会计制度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不按房地产项目进行归集或分摊。为了便于计算操作,《细则》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予以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不单独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计算扣除。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并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而确认的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6)加计扣除。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税,他有扣除项目金额,他扣除的是什么成本和支出呢?我在想
土地增值税,他有扣除项目金额,他扣除的是什么成本和支出呢?我在想
土地增值税中,新建房屋转让扣除项目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扣除项目中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21年新增) 为什么要包括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呢? 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上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在项目“2.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既然已经扣除了 为什么要在这一步还要扣除一次 岂不是扣除多呢?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开发成本的金额,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应扣除的税金分别怎么算呢
土增扣除项目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这个5%加计扣除是直接可以用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之后的金额×5%用于扣除项目,还是指的其他意思
老师,如果别人代开发票过来我们单位,给他们申报不愿意预交个人所得税怎么办?
老师,银行自己给开通了个理财功能,划扣了一块钱,备注购买理财产品,这怎么做账哈,做费用可以吗?还是短期投资,目前还不知道这个钱会不会退,金额小,就1元钱。
老师,固定资产23年的时候账务错误,一次性扣除全部费用了,请问23年汇算清缴固定资产是不是要做调减,往后每年再进行调增?总感觉哪里不对
你好老师,向供应商付款扣取的手续费分录怎么写?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发票红冲了,红冲的进项税的科目是什么,例如:销售金额260100,销售时:借:银行存款260100,贷:主营业务收入238623.8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476.15。红冲的分录怎么写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发票红冲了,红冲的进项税的科目是什么,例如:销售金额260100,销售时:借:银行存款260100,贷:主营业务收入238623.8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476.15。红冲的分录怎么写
老师,收到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这里还分未来的或以前的么。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从农户手里收的水果,开的免税普票98700元,我们一般纳税人,这个抵扣多少进项税额是多少,库存商品金额是多少,分录怎么做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从农户手里收的水果,开的免税普票票面金额98700元,我们一般纳税人,这个抵扣多少进项税,借:库存商品的金额是98700还是98700-98700*9%
分公司22年4月才成立,6月才开展业务,当年实际产生税金45万,12月税金在23年1月缴纳,23年填报工商年报时缴纳税金错误的填了22年1-12月实际缴纳的税金,23年的报告里填写的税金是当年度产生的税金,所以22年12月税金就漏填了,实际就是22年少统计了一个月税款,少了12万多,填报了32万的税额,25年发现了就在信用系统里做了修正,系统没有任何提示直接修改了提交了,会让企业变成异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