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理解的,有追索权的情况下,银行是可以再来追索你们的,也就是你们其实和债务人是一起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7-8:25 老师如何区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比如债权人把一份债权给银行作为保理,约定为有追索权,那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银行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如果是没有追索权的,则银行无权向债权人追诉自行承担。有追索权的,对债权人不利,对银行有利。
老师您好,请问下,我司是债权方,现在债务方要以银行为承兑人出票给我方(也不是银行出票,其实是债务方融资让银行给我方付款,如果我方提前收款,是要付手续费,时间越长利息越高那种),我考虑到,如果债务方最后没有钱付到银行的话,是否要追索我债权方,谢谢
老师,想问下,像是多次背书的商业汇票,被拒绝承兑之后,持票人进行追索,要是他追索的是所有的带有连带责任的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谁的具体的金额多少是如何区分的,以及除了保证人之外,其他人员清偿债务之后,也可以对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嘛。
老师这个怎样节税?公司花2000万取得了个债权包(包里有3个债务人,合计债权3个亿),后来找到了其中一个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房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流拍了,协商约定以房子抵债5000万。这样怎样确认收益?房子怎样确认成本?后面的债权如果不能继续追回的话怎样处理?
3.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债权让与以通知债务人为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0综)可见,关于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我国立法采取让与通知原则。但该原则是对一般债权而言的,不排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交易惯例的情形。如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转让,即无须通知债务人。 4.债权让与的效力 (1)债权及其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自身)一并移转给受让人,且受让人取得从权利并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2)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担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 (3)债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5)债权人让与人在其让与的债权范围内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6)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