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是正常的,学员

请问老师公司把招聘来的人员放在灵活用工平台,公司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同,该平台给我们开具专用发票,请问这样算虚开吗
我们公司是文化传媒公司,灵活用工平台给我们签订合同提供人员服务,我们公司支付人员报酬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账户给灵活用工人员发放工资,请问这种算不算是直接支付给这些人员报酬?我们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税吗?灵活用工平台提供这些人员报酬的发票给我们,发票内容是现代服务信息服务费
老师好,比方我们有灵活的兼职人员,发放兼职费用时,是我们打款给一个灵活用工平台公司,这个平台再打款给到自然人,然后帮自然人代开好发票给我们公司。这样的话我怎么写分录呢? 因为是资金直接打款到这个灵活用工平台公司的,发票又是自然人的。辛苦老师写下分录。
那这个灵活用工平台的模式都是怎么样的,公司有一批人员的工资很高,在公司发工资的话,要交很高的个税,如果通过这个灵活用工平台,我给平台打100万,然后他们收取2个点,还可以给我们开出成本发票,把98万返回给那批高工资的人员,这样做合规吗,他们的个税是怎么申报的
公司招聘的人员放在灵活用工平台,这些人员和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同,由灵活用工平台申报个税,每月公司和灵活用工平台结算这种可以吗?
公司每年支付一大笔招聘费是招聘这些人员的,这部分人员一部分在公司申报,一部分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这样也没问题吧
这些人员实质是不是应该灵活用工平台提供,但是这些人员是我们提供只不过是靠灵活用工平台走账,这样没什么风险吧
你好,这个实务中很多的,没有的
这个老师接触的公司也有这种情况
有些企业甚至走外包的,也不是正式员工,打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