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总公司去你当地所在地的税务局 分公司需要分开核算的增值税,各自申报各自的,各自领各自的发票,你的账务处理也是自己申报自己的,自己做自己的。

老师好,有问题恳请老师帮助: 一、总公司设立分公司,对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税务局有什么要求?是否以企业的申请为准? 二、总公司向独立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发货,是否视为销售行为? 三、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税务是以分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标准?总公司在小规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上以总公司自己的销售额为认定标准?不会把分公司销售额汇总后作为总公司的认定资格? 四、独立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问题 1、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增值税是不是各算各的? 2、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是核算和清缴自己的还是汇总到总公司来统一汇算清缴? 3、非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上是合并总分公司的销售额作为认定总公司的的资格的吗?增值税、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的缴纳是汇总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 4、税务局对同区域的界定,以我是成都市举例如:总公司在成都武侯区,分公司在双流区这种情况,对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上有什么不同吗? 五、关于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
增值税。非同一县市的总分公司,总公司移送货物到分公司用于销售的,在移送当天,是总公司(一般纳税人)要按照13%税率确认销项税额?总公司按照什么计税基础来确定销项税额?(按照总分公司内部销售协议定价作为计税基础吗?)同时总公司开票给分公司,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专票,分公司有进项。小规模的话开普票,分公司没有抵扣。当分公司那边销售货物时,确认分公司自己的销项税额,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按照13%。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按照3% 以上只是用于13%的货物税目,服务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都是不适用的。 麻烦懂的老师回答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增值税,总公司移送货物到同一县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移送当天不确认增值税。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都是以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总公司(一般纳税人)13%确认销项,同时总公司购货的进项也可以抵扣,分公司不涉及增值税处理。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是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分公司(小规模)3%确认销项?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13%确认销项?需要做一个总公司销售给分公司的销售处理吗?总公司确认销项,开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拿到发票,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如果是小规模,含税金额作为分公司的库存商品。 麻烦懂的老师回答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为小规模,现在总公司要申请机动车统一发票,税局以经营地不符为由拒绝了,因为销售是以分公司销售,分公司和总公司地址没在同一个市区。总公司如何才能取得机动车发票?
老师您好(这个问题问过两个老师各有不同答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税率增值税免税)、销售眼镜商店由总公司和第一分公司(属于同一市,且增值税独立报税,所得税汇总缴纳),分公司因没有银行帐户开不了发票,总公司的库存是否能开到分公司?总公司的库存怎么能调拨给分公司,视为销售开发票还是视为调拨,如果视为销售是加价开销售发票,还是可以平价开
请问老师,原材料或者滞销的产品报废,会被税务判定为进项税额转出,或者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老师,(1)灌出的酒有不满500ml的,不能卖,想要给员工分,当做次品核算成本入库,再出,可以不? (2)如果当做是次品,计提福利费时按销售价还是按成本价? (3) 虽然给员工分了,也当做酒损处理,不核算次品成本,不做入库,全由成品承担成本,这样做可以不?
老师 建筑行业 之前根据合同在以前年度做了未开票收入已申报税款,现在得知结算产值小于合同额,这种情况我要如何操作
个税手续费只有十几元,这个记什么科目
25年的年终奖是26年2月份发放的,个税申报所属期可以放在26年1月份吗
老师您好,请问新增值税法,关于简易计税,并未提到商品混凝土,但同时又未说明之前财税〔2014〕57号:将上述征收率由6%调整为3%作废,请问目前开具商品混凝土发票应该选择何种税率
现金支票是什么意思?老师?
老师!买的旧油泵,我们公司加工或维修后卖出,买的时候对方没开发票,没票我们能做账吗?如果能做账是不是企业所得税时要调增?还有我们如果修好是不是要加修理修配费入库?
你好老师 给法人发工资个税申报怎么添加法人添加这栏法人应该是雇员还是其他
有没有深圳地区的老师啊,我是在深圳地区的企业,员工实际工资是4400➕加班费,加班费直接按25块一个小时计算无论是不是周末/提成安产量计算的提成,等于6200左右,按提成的会到9千左右,现在想做工资条,工厂里包吃包住的,关于这个工资条设计该如何合理规避风险? 企业社保按最低基础缴纳个人部分都是企业支付的,请有经验的老师指点下,(今天下午老板意思想把食宿加到加班费里,因为他自己计算了,加班费25元有点偏低)
总公司销售,分公司那边提货,这样总公司也不可以开具发票么?
那只相当于是总公司买来的,然后总公司销售给分公司,分公司再销售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