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应该发票退回去就可以的,其他的你按正常的来做就行,送货单不用修改。
我和供应商之间的操作模式是当月送货,下月对账,对账完成后开票。现在是7月,7月份供应商送货,8月份对账,8月份开票(开的是7月份货款)。我目前是按照发票来做账,我发现这样子就是账实不符,因为我仓库7月份就收了货。有老师教我应该每个月暂估,做到账实相符,但是我想问实务中,真的是企业都会选择暂估这种模式吗?有没有一些实际点的回复呢?
我和客户之间的操作模式是当月送货,下月对账,对账完成后开票。现在是7月,7月份送货给客户,8月份对账,8月份开票(开的是7月份货款)。我目前是按照发票来做账,也就是我8月份才结转这个成本,我发现这样子就是账实不符,因为我仓库7月份就发了货。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送货单和发票上的品名不符,仓管和采购就把送货单改了,实际收到的东西是跟送货单的一样,这样搞是不是仓库就乱了,账实严重不符
老是,我开发票之前汇总数据在填上发票模板,我是以单价同样的汇总,但是,有一个以单价汇总,名称不一样,我只复制了一个名称过去,单价,总数量,总金额不变,开给他外账出仓单和发票一样,就是仓库送货单不一样,我不想红冲,这种情况可以吗?在试用期,红冲发票,记大过的,害怕被辞退
工业企业之前做的账全部是以购买材料的进项发票明细去入账。但是开票的明细只是个大概,实际收货的材料不止那些。发票跟送货单就是总金额是对的,因为这样入账账上跟实际仓库库存数肯定是对不上的,那现在重新接手做,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老师,如果采购不退发票就这么乱改,账实不符将来税务肯定不允许对吧
不允许的不允许,账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