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是经营租赁*动产租赁

四、1.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对外出售不再使用的5辆客车固定资产,销售价格为5万元。己知该车为2010年购入:(2)运输旅客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3)提供小轿车租赁服务,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4)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万元。(5)为购买20辆新型燃气大型客车用于旅客运输,从银行获取1年期贷款500万元,支付利息30万元。已知: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除有形动产租赁外的其他应征增值税的现代服务税率为6%,该企业各项经营业务分别核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企业当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多少万元?(2)关于该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3)运输旅客、装卸搬运服务、银行贷款服务和提供小轿车租赁服务分别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哪类?(4)出售客车应缴纳增值税如何计算?
老师好,我公司租赁车辆服务,车辆+人一起的,对于个人来讲是属于生产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先个人代开发票都有备注提示非生产经营所得以购买方代扣代缴。我想问下这样的业务代开发票什么类目会合适些。
公司提供设备装载车,以及人员为兄弟公司治理工程项目提供服务。共计10万元。问下这个属于提供有型动产租赁服务13%,人员属于什么服务。 还是统一按什么服务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 13%。 1)1月13日于X公司签订合同:于3月10日前交付生产线,并于3月31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备件;4月1-30日提供技术服务;不含增值税总价为950万元。安装和技术服务无法单独核算,属于混合业务。X公司应在生产线安装调试完毕时支付全款。甲单独销售生产线价格800万元,单独销售备件价格40万元,单独安装价格为140万元,单独提供一个月技术服务价格为20万元,合计为1000万元(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问:1)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是什么? 2)确定各个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22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一)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000万元。(二)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9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5万元。(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2万元。(四)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注明员工身份信息)支出合计13万元。(五)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六)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七)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万元。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农产品扣除率为9%;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每个项目的增值税处理
转给法人的报销款,回单上备注成还款了,这样有没有问题
这个月能开上个月的发票吗
帮别人代理记账,公司规模小,没啥太多业务,也没什么人,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制单都要有名字吗公司就6.7个人都生产的。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应缴纳经营所得税是?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交经营所得多少?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用分配系数,分配出早餐成本和午餐成本,再分别除以早餐人数和午餐人数
什么是无票收入,指的是对公的还是什么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30万和没超过都怎么记账?
现在个人可以开公司抬头的电话费,但备注栏会写个人姓名以及电话号,开这样的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如果是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我们公司系统里面的入库和实体仓库里的东西不一致,入库有时候会晚一些,在做销售出库单的时候就会有一部分东西没有从系统里面过,我做账是以发票来做的,收入是正确的。今天意识到了有一部分东西没从系统过导致没有核算成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那提供的4名支援人员呢,
老师在吗
在的 这个是劳务 你可以开湿租的 就是九个点的
不属于吧,湿租正对的是运输轮船这些啊。这个是装卸设备,再加人员,人员不一定和此设备直接关系
同学你好 你这个带人的可以开九个点的租赁
依据哪个政策原文哈,麻烦老师发下
同学你好 一般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单纯的租赁机械设备,不提供操作人员的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干租业务。有形动产租赁一般计税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下为3%的征收率。 第二种情况:不仅提供建筑机械设备,还配备操作人员,也就是常说的湿租业务。这种情况下,属于建筑服务业。建筑服务业一般计税适用9%增值税税率,简易计税为3%的征收率。 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单纯的设备租赁业务,符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按照机械租赁 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那这种发票备注,有规定吗,要体现哪些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备注项目地址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