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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就是我做账是按发票来的,包括材料入库按进项票,成品入库按销售票,那我2022年11月出货的,现在2月开票,但合同和送货单是11月份的,这样可以吗?但11月和12月账上也没有这些存货,那这样哈否合理

2023-02-17 09:4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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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09:48

你好,可以的,相当于之前没有入库,现在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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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09:50

如果说没有入库,那我给对应开票的送货单的日期还是11月和12月的,这样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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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09:51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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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09:53

因为我们成品的库存比较少,所以没有太多的存货,那这样解释是否合理呢?实际是11月生产的,所有的物流单据是11月份的,但是开票在2月,账务上也是只有在2月才有体现库存商品和销售,这样税局不会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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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09:55

你好,那你实际的发货单,你发给对方的是什么时间,主要是这个纳税义务,别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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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09:55

入库晚了没有关系,这个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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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01

发货时间就是11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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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02

这个纳税义务这个到底怎么看时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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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1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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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10:03

可以看一下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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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08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那像我们这种是不是就是按货物发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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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10:09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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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10

那我现在确是按发票确认的收入,而且在11月和12月也没有做发出商品,也没有做库存商品,这样是不是不可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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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11

重点是想着后续如何才是正规的呀?请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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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10:12

你好,那你的发货单能修改一下吗?就是和你开发票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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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1 追问 2023-02-17 10:17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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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7 10:19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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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相当于之前没有入库,现在补上。
2023-02-17
同学您好,是11月份暂估,然后12月初红冲暂估,来发票了根据发票入账,和原来结转的成本有差异的话,就调整差额就可以
2021-12-07
同学你好,发票开的晚,时间可以不一样
2022-01-06
同学你好 暂估的红冲了就可以了
2022-07-19
你好,不是两次,你可以通过下面的分录来理解 7月暂估入库1000,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 8月发票到了1200,冲红7月暂估, 借: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0 借:原材料  1200    贷:应付账款-暂估1200 8月再暂估入库500 借:原材料  500    贷:应付账款-暂估  500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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