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月开具发票,就分月确认增值税 。一次性开发票,不一次性交增值税
老师好,公司预收了一年的房租,是不是可以分月确认交增值税,还是在收到租金时必须全额交纳增值税
老师好,我公司为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我们这个月预收一年房租15万,请问这个15万增值税是不是可以分摊以后每月交还是在收到时就得根据全额交纳增值税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出租房子,预收到了未来两年的房租收入,发票也开了,请问做账的时候,是不是先把增值税交了,然后收入的话按月确认?
小规模纳税人房屋出租收入可以分摊做收入吗?还是一次性计入收入?(比如收了1年的房租)然后这个月收了好多家的房租,开了普通增值税发票30万,由于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刚好未超还不用交税。那如果我按分摊的方式的话,因为还有1月份和2月份也收到过租金,这个月比如确认了收入35万,是不是不存在缴纳增值税,因为缴纳增值税是按照开票来的,所以在分摊的情况下无论我确认的收入是否超过30万,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不对?
商业管理公司,今天收了一年房租.租赁期为2024.9.17一2027.9.16为3年,现在收了1年房租,是现在开发票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一租赁费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吗?增值税是开发票就确认吗?到9月份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一租赁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吗?9月份确认是一个月收入还是半个月收入?
5月27日才开课,我是个纯小白请问现在应该点那,去什么地方去预习呢?
哦,预交个人经营所得税时候,平时假如说累积到9月份,他不到那个200元的营业额,200万的营业额,如何计算个税?个税不有一个200万不到的话,可以免一半的那个税的那个优惠政策吗?那如果他是9月份是180万呃,到12月份能到到200万,这种情况下,这个180万如何缴纳个人经营所得,是减半征收还是正常进行征收?
老师,我们之前的客商更名后,又重新新建了新的客商,之前的应收余额都转入新的客商了,那收入是每月结转,那收入的客商如何调到新的客商来呀?
去年12月份该交的代扣代缴所得税在今年4月份补交,2025今年汇算用不用调增?
物业成本和收入可以不匹配,只要收入不用转成本,这样可以吗?
老师好,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第一季度红冲了2022年的免税普票,金额:223110。2024一季度还开具了2张专票,金额:165048.54,税额:4951.46。普票1张:金额:220900.99,税额:2209.01。2024年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忘填报红字发票,现在需要更正2024年一季度申报增值税,请问增值税报表怎么填写
老师:我们盈利,但是账上没钱怎么查原因
外资企业,法人也是境外的自然人,请问每年都要找事务所出审计报告吗
开具电子发票普票,可以有清单吗?
汇算清缴的基本勾稽等式有哪些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如果分次确认是不是和这条有矛盾了?
这是直接销售模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条已经取消了
哪儿有这个说明?老师给下链接也可以
财税[2017]58号
已经修改了,租赁服务的已经没有了
老师,那文件说的是建筑业啊,根本没说服务业,租赁属于服务范畴了
不相信,可以税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