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月开具发票,就分月确认增值税 。一次性开发票,不一次性交增值税

老师好,公司预收了一年的房租,是不是可以分月确认交增值税,还是在收到租金时必须全额交纳增值税
老师好,我公司为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我们这个月预收一年房租15万,请问这个15万增值税是不是可以分摊以后每月交还是在收到时就得根据全额交纳增值税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出租房子,预收到了未来两年的房租收入,发票也开了,请问做账的时候,是不是先把增值税交了,然后收入的话按月确认?
小规模纳税人房屋出租收入可以分摊做收入吗?还是一次性计入收入?(比如收了1年的房租)然后这个月收了好多家的房租,开了普通增值税发票30万,由于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刚好未超还不用交税。那如果我按分摊的方式的话,因为还有1月份和2月份也收到过租金,这个月比如确认了收入35万,是不是不存在缴纳增值税,因为缴纳增值税是按照开票来的,所以在分摊的情况下无论我确认的收入是否超过30万,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不对?
商业管理公司,今天收了一年房租.租赁期为2024.9.17一2027.9.16为3年,现在收了1年房租,是现在开发票分录,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一租赁费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吗?增值税是开发票就确认吗?到9月份确认收入借预收账款一租赁费,贷主营业务收入吗?9月份确认是一个月收入还是半个月收入?
请问企业所得税年报报错了,导致有税费,搞忘了,结果产生了滞纳金2.35元,现在在该怎么办?能现在更改吗?
老师,我们是工程行业,项目工地上要加柴油,但是自己没有油罐车,中石化那些加油站也没有车送,请问还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其他应收款-个人承担社保有借方余额,这部分由公司承担,账务上如何处理
工商年报,从业人数,填去年12月份工资表上的人数吗?还是填12月31日公司有几人?谢谢你了
好像是提供的发票,有的经常有问题,平时一般重要的问题都有哪些?我想给员工一起罗列出来,然后让他们自我检查,难道有哪些地方需要他们自检呢?
3个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前两个子女分别按照约定分摊填了1500,第三个子女还能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通过吗,系统是否有阻断
老师,对方开的普票13%,是不是开专票也是一样的。
老师,我们是招标公司,给专家老师付的专家评审费必须让老师们开回发票吗?
老师,这个怎么查是哪个项目啊,是要缴纳资源说税吗,怎么计算的
看是,补缴2025年底印花税3000元,怎么做账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如果分次确认是不是和这条有矛盾了?
这是直接销售模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这条已经取消了
哪儿有这个说明?老师给下链接也可以
财税[2017]58号
已经修改了,租赁服务的已经没有了
老师,那文件说的是建筑业啊,根本没说服务业,租赁属于服务范畴了
不相信,可以税局确认。